切换到宽版
  • 2664阅读
  • 13回复

[司法区]人民日报: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1-24
人民日报评论员:中国的司法权根本上说是中央事权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权从根本上说是中央事权。各地法院不是地方的法院,而是国家设在地方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法院。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对减少外部干扰、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1-24
从这个司法作为开端,教育、医疗卫生、交通、水利等诸多部门都应该逐渐和行政区脱钩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1-24
根據我的天朝術語辭典,「適當」的中文解釋是「不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1-24
雅昭说的有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1-24
回 雅昭 的帖子
雅昭:根據我的天朝術語辭典,「適當」的中文解釋是「不能」。 (2014-01-24 13:28) 

是啊,“适当”、“探索”意味着相当长时间内不会动它
看看户制度就知道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1-25
只要人还是那些人,就少不了人情世故的干预。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1-25
通过虎蝇皆整的活动,如果後继进行政区划调整的话,阻力会小一点。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1-25
加强中央集权而已,对司法公正不会有丝毫的促进。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1-26
什么事,一加“适当”、“原则上“、”有条件的地方”等字眼,就没准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1-26
這些字眼就是表達一種對變革壓力的糾結,一種對不滿者的安慰。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1-30
“分离”能够减少些干扰,期待司法更公正。。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1-30
不是不坚持党的领导吗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1-31
既然是中央的法院,为什么还是省以下法院呢?为什么不能把省法院和检察院也和当地政府党委脱离呢?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1-31
瓦考,我前些天才在兰考抱怨法院问题的帖子里说出问题和解决方向,中央就跟进了啊。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