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
(2014年1月15日)
(9)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扩权强县改革。积极开展《山西省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调整部分市不合理的城区、矿区设置,逐步解决“一市一区”问题。适应大县城和重点镇发展要求,将扩大县级市中心城区、县城和重点镇的区域范围纳入调整规划。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和达到设市标准的县有序改市。合理制定、完善设镇条件和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乡有序改镇。科学推进城市中心城区的镇(乡)改街道和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积极探索县政府驻地镇的管理模式。
统一规范推进27个县份改革试点,逐步拓展扩权事项,集中连片扩大试点范围,在科学评估第一批85项扩权事项的基础上,将具备条件的国务院下放省级行政审批权限以及省级下放设区市的审批事项,以授权方式下放试点县(市、区)。探索实行省直管县体制。
(31)完善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机制。按照“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格局,走出以人为核心具有山西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四化同步”、“五规合一”的要求,加快交通、通信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支持其他市加快新区建设和旧区提质,创新推进方式和协调机制,形成大同都市区、长治“1+6”城镇组群、临汾百里汾河经济带、运城生态智慧城等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以孝义为龙头,推进孝汾平介灵城镇组群建设。分层次推进大县城建设,逐步减少5万人以下的县城。创新百镇建设机制,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相应的管理权。积极探索“以矿建镇”、以县(市)为基础的“就地城镇化”模式,促进农民向城市有序转移。
加强城乡统筹,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搬迁山庄窝铺,使人口向中心村集聚。巩固提升农村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着力办好“五件实事”,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加快中心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围绕中心村建设“农民半小时生活功能圈”,把农村建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