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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历史沿革]陽明山管理局、梨山建設管理局只是準政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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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4-15
政區分為兩種,行政(我的稱呼,即正式的政區)和準政區

而一個政區又該如何判斷其為行政區,還是準政區呢?我認為「凡有權之國家或地方的法律命令、政策主張,以及其他如區劃登記、區域編碼、政府組織等事務的具體作為,足以判斷該有權之國家或地方認定特定區域為行政區時,就不是準政區。但無專屬轄域者,仍為準政區。」(梁樹綸《準政區判斷初要》),亦即其判斷辦法有二階段:

(一)有權之國家或地方的具體作為足不足以認定特定區域為行政區
足以(或有待確定)→進入第二階段。
不足以→準政區。

(二)有無專屬轄域
有→行政區。
沒有→準政區。

亦即一個政區要被判斷是屬於行政區,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兩個條件:
1.有權之國家或地方的具體作為足以認定特定區域為行政區。
2.有專屬轄域。

在本例中,陽明山管理局、梨山建設管理局又是如何呢?

首先,中華民國的行政區並無訂立專法規範其個別設置之情況,而此二者卻分別有「戡亂期間臺灣省陽明山管理局設置辦法」(附件(一),HyView Image)和「臺灣省梨山建設管理局設置辦法」(附件(二),GIF,部分)之專法,且二辦法的第1條是規定其設置緣由,皆指明二者是臺灣省政府基於特定事務而成立,且待特定情況發生,即告撤銷,因此二者是否為行政區是有疑問的。

再者,《戡亂期間臺灣省陽明山管理局設置辦法》第3條:「管理局管轄區域為臺北縣之士林、北投二鎮,但其行政區域仍屬於臺北縣(如士林鎮仍稱為臺北縣士林鎮)」、《臺灣省梨山建設管理局設置辦法》第4條第1項:「管理局所轄之行政區域仍屬於臺中縣」,皆表明二者之土地仍分別屬於臺北縣和臺中縣,並無專屬轄域。

因此,陽明山管理局和梨山建設管理局只是臺灣省政府基於特定事務而特別設置的派出機關(陽明山管理局後歸臺北市,仍是市政府的派出機關,且土地由臺灣省臺北縣改為臺北市專屬),只是準政區,希望本文能幫助各位判斷政區是行政區還是準政區,也能自今而後停止「將陽明山管理局和梨山建設管理局當作行政區,二者管轄區域當作二者專屬轄域」之錯誤觀念的散播。

附件:

(一)
戡亂期間臺灣省陽明山管理局設置辦法.rar (1 K) 下载次数:3

解壓縮後就可觀看。

(二)


部分條文。
[ 此帖被梁龍在2014-04-15 12:26重新编辑 ]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4-15
關於附件(一)我改製的PNG檔案
因為我不知道HYB格式的檔案要如何轉檔,因此透過小畫家的剪貼,製成PNG格式的檔案,如下: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4-15
国民党是不是有设立管理局的传统?当年在大陆时不就已经设立了庐山等管理局。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4-15
回 行者无疆 的帖子
行者无疆:
国民党是不是有设立管理局的传统?当年在大陆时不就已经设立了庐山等管理局。

過去有。
管理局是省級政府基於特定事務而特別設置的派出機關,其中陽明山(即草山)、北碚和梨山建設具有治理之功能。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4-15
阳明山、梨山若转正会是一个什么层级的行政区呢?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4-15
回 当时明月在 的帖子
当时明月在:
阳明山、梨山若转正会是一个什么层级的行政区呢?

可能會是縣級。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hqq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4-15
陽明山管理局比梨山建設管理局又「正規」許多
=============================
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4-16
因為陽明山發展時間夠久, 重要性也高多了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4-22
好文啊,要頂。(廢言)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4-22
借個陣地好了
根據下文的說法
http://teacher.sljh.tp.edu.tw/t415/peitoe/teacen.htm

"戰後1949年8月北投鎮與士林鎮合併為「草山管理局」,「草山管理局」原座落於今之「聯勤陽明山招待所」(逸園,陽明山陽明路一段十二號)所在之地。後來蔣中正先生渡台,居住於「草山公共浴場」斜對面,現地址為「新園街一號」,通稱「太子亭」的「草山第一貴賓館」。當時恐有「落草為寇」之譏,遂將「草山」改名為「陽明山」,所以「草山管理局」也於1950年9月8日改名為「陽明山管理局」。「陽明山管理局」直接聽命於蔣中正本人,是當時有名的特權機關。"

管理局原址是在「聯勤陽明山招待所」,後來外包給民間經營,不過好像有很多適法性爭議哩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533036
聯勤陽明山招待所委外經營溫泉飯店/營利當公共建設 環團批睜眼說瞎話

國防部九十四年八月將聯勤陽明山招待所以「民間參與整建營運」方式,委外給「美麗華大飯店公司」十年,因「機關用地」委外民間經營「營利」性質的溫泉旅館,不符合促參法「公共建設」定義,一直卡在內政部營建署未通過。

http://big5.huaxia.com/thjq/jsxw/tw/2012/02/2760429.html
臺軍聯勤陽明山招待所成廢墟 “立委”難過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親民黨籍民意代表張曉風23日到台北市聯勤陽明山招待所現勘,張曉風對於現場幾乎已被破壞成廢墟感到難過;張曉風說,希望現場建築能回到日據時代原貌,成為民眾可親近的公共資產。

  張曉風在陽明山公園管理處處長林永發陪同下,到聯勤陽明山招待所現勘;張曉風表示,當地在日據時代是“巴旅館”,2003年整修後,2005年就ROT(承租、經營、移轉)簽約給集團,但現況卻已經遭到破壞,她感到相當難過。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4-22
颇有点大陆经开区等黑区的范儿。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4-22
回 荒州邈县 的帖子
荒州邈县:颇有点大陆经开区等黑区的范儿。 (2014-04-22 18:03) 

其实就是台湾的黑区吧,只不过体制有千差万别,但是设置黑区的动力都是有滴~~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4-22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
其实就是台湾的黑区吧,只不过体制有千差万别,但是设置黑区的动力都是有滴~~

不是黑區

在臺灣,黑區、黑機關、黑官等的「黑」指的是非經合法程序或未得法律授權的意思。

本例中,陽明山管理局和梨山建設管理局雖是準政區,但其設置都是有法律規範、授權的(《戡亂期間臺灣省陽明山管理局設置辦法》和《臺灣省梨山建設管理局設置辦法》),絕非黑區。

當然,如果所謂的黑區指的是準政區、大陸的行政管理區或其他意思的話,就另當別論了。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4-25
民国南京的中山陵园区应该也是准政区了。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04-25
回 南京人 的帖子
南京人:
民国南京的中山陵园区应该也是准政区了。

關於中山陵園區,還請您詳細說明。另外,該園區有無治理之功能?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04-25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18

至今仍未废止的《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04-25
回 南京人 的帖子
南京人: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18
至今仍未废止的《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從行政區劃的角度而言,區域有2種,行政區域(就是0樓所稱的政區)和非行政區域

在0樓,我談到行政區域有2種,行政區和準政區,亦即成為行政區域有兩個方法:
1.成為行政區

   此必須同時具備「有權之國家或地方的具體作為足以認定特定區域為行政區」和「有專屬轄域」二要件,始屬之。

   而非行政區的就是屬於行政區域的準政區和非行政區域。

2.成為準政區

   因為我已預設了個前提,即「陽明山管理局、梨山建設管理局不是行政區?就是準政區?」,因此在0樓並無詳細談到。然而您從我的文章應該可以發現:我不斷地提到它們「具有治理之功能」。事實上,「具有治理功能」是準政區被納入行政區域的關鍵。因為準政區並不一定能像行政區那樣獲得有權之國家或地方認定為行政區,也沒有屬於自己的土地,而唯有治理功能之有無成為其是否涉及地方行政,而能納入行政區域劃分的關鍵。

   治理功能之有無,有2種判斷方法,具一即可:
   1.從事實而言:有治理事實足以認定具備治理功能,即有治理功能。
   2.從法令而言:有治理權,且現實中(注意!不是法令規定裡)有專治轄域(專由其治理的區域),而足以認定具備治理功能,即有治理功能。

   而有治理功能的非行政區,就是準政區。不具有治理功能的非行政區,就是非行政區域,亦即不涉及地方行政,不能納入行政區域劃分的區域

在本例中,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無獲認定特定區域為行政區,也沒有專屬轄域,自不可能是行政區。那是準政區嗎?

治理功能之有無是關鍵。

從事實而言,因為您提供的資訊太少了,無從得知其是否具備治理功能。但從法令而言,《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並無授以治理權,因此除非還有其他的法令使之具有治理權,否難稱有治理功能,亦難判斷其為準政區。

再者,縱使從事實而言,得到其有治理事實之資訊,今日也不再有相關事實,而不再具治理功能,只是非行政區域。

因此,在中華民國還統治國父陵園所在地區的時候,資訊不夠,難謂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有治理事實,難稱其為準政區;在今日,不可能有治理事實,也不可能認為其有治理功能,其只是非行政區域
[ 此帖被梁龍在2014-04-25 22:13重新编辑 ]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4-25
1930年代,南京市与江苏省及邻县确定市界,以紫金山全部划为中山陵园区,东、北两面以环陵路为界,西面以中山门至太平门的南京城墙为界,南面以京汤公路(后为宁杭公路的一段、现中山门大街)为界,面积30.58平方公里,属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管辖。

手边资料有限,日后再补。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5-05-13
動物用藥管理法三讀紀錄

照這法規的討論情況看, 當時的認知裡陽明山跟梨山是不折不扣的正式行政區
另外還有點要注意的是, 這條法案最後於60年6月通過, 但那時梨山局還在審議, 還沒正式成立, 立委卻已經以該局已成立的前提來審案了
[ 此帖被vladimir在2022-09-29 22:59重新编辑 ]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22-08-18
都市計畫法刪掉所有涉及管理局的條文

所以從民國60年到110年這50年間, 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均認定管理局與直轄市, 省轄縣市一樣屬於一般行政區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23-03-02
回 南京人 的帖子
南京人:
民国南京的中山陵园区应该也是准政区了。

算准政區, 但這是跟管理局這些正式行政區相比算是"准"
我看了一下《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其委員及主委應該都是遴選的兼職, 就以梨建局成立前的梨山地區管理委員會/梨山地區建設委員會來比照, 梨管會主委張宗良是以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副廳長 (別被wiki誤連的另一位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張宗良給搞混了) 兼任的, 不是專職主官負責就絕非正式行政區
陵管會應該跟梨管會差不多狀況

附帶介紹兩位張宗良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23-03-02
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成員
在1946年7月2日,《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通過以後,第一屆委員分別在7月9日和8月12日任命,他們分別是于右任、劉紀文、吳鐵城、孔祥熙、孫科、宋子文、居正、張人傑、張繼、戴傳賢、李文範、王寵惠、邵力子、鄒魯、鄧家彥、陳果夫、馬超俊、丁惟汾、何應欽、吳敬恆和陳樹人,共21人。其中,陳果夫、馬超俊、張人傑、戴傳賢、于右任、孔祥熙和孫科還兼任常務委員。
最初在1946年僅有任命委員,後來才陸續任命各處室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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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本職都很高也很忙, 從中產生的主委恐怕也只是掛名吧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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