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市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4〕80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都匀市乡镇
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都匀市甘塘镇、河阳乡、小围寨
街道、杨柳街镇建制,设置街道办事处,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
二、同意撤销都匀市墨冲镇、沙寨乡、良亩乡建制,设置新的墨冲镇,以原墨冲镇、沙寨乡和原良亩乡的良亩村、河源村、丙午村、凤凰村地域为新设置的墨冲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墨冲村;将原良亩乡的苗拱村划入新设置的街道办事处管辖。
三、同意撤销都匀市平浪镇、凯口镇、石龙乡建制,设置新的平浪镇,以原平浪镇、凯口镇、石龙乡地域为新设置的平浪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平浪村。
四、同意撤销都匀市江洲镇、摆忙乡建制,设置新的毛尖镇,以原江洲镇、摆忙乡地域为新设置的毛尖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江洲村。
五、同意撤销都匀市王司镇、坝固镇、大坪镇、洛邦镇建制,设置新的匀东镇,以原王司镇、坝固镇、大坪镇、洛邦镇行政区域为新设置的匀东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大坪村。
六、同意撤销都匀市奉合水族乡、阳和水族乡、基场水族乡建制,设置新的归兰水族乡,以原奉合水族乡、阳和水族乡、基场水族乡地域为新设置的归兰水族乡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驻奉合村。
七、请认真做好
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