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司法,属于两级终审制。
一般案件,基层法院初审、中级法院终审。
重大案件,中级法院初审、高级法院终审。比如:可能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涉外案件、反革命或国安案件、专利确权案件、海关案件、最高法院指定的案件等。
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法院初审、最高法院终审。
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法院认为应该自己亲自审理的案件,最高法院一审终审。
大多数案件,中级法院就完事儿了;顶多也就是高级法院就完事儿了。
最高法院審案方面,其實沒多少事。主要是跨省案件以及高院初审上诉案件。
最高法院管的案件,无论是一审终审案件还是上诉案件,在北京審理,地方插不上手,談何地方保護?
巡迴法庭是最高法院的派出機構,職責範圍不會超過最高法院的職責範圍。巡到京外,其实也不可能去接管本该由高院初审或是再审的案件。和地方保护有何关系。
巡迴法庭,主要還是方便群众。其实也不是普通群众,够得上高院初审的已经是不得了的案件了。
高院民商事初审案件立案标的
广东3亿,跨省2亿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2亿,跨省1亿
甘肃、贵州、新疆、内蒙古5000万,跨省2000万
青海、西藏、宁夏2000万,跨省1000万
其余1亿,跨省5000万。
如果巡回法院主要负责民商事上诉案件审理,以方便“群众”
那么巡回区间可能是:
最高法院华东地区巡回上诉法庭(上海分院):上海、江苏、浙江。2亿俱乐部
最高法院华北地区巡回上诉法庭(天津分院):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河北、天津、山东。1亿俱乐部(北)
最高法院华中地区巡回上诉法庭(武汉分院):河南、湖北、安徽、江西、湖南。1亿俱乐部(中)
最高法院华南地区巡回上诉法庭(广州分院):广东、广西、福建、海南。1亿俱乐部(南)
最高法院西南地区巡回上诉法庭(成都分院):四川、重庆、云南、贵州。1亿俱乐部(西)
最高法院西北地区巡回上诉法庭(西安分院):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内蒙古。千万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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