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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拉开婚差可以解决性别比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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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5-06-14
回 charmian 的帖子
大师兄可靠不可靠这是个问题(O_O)?我对我带的学生说读研究生以后找个博士师兄嫁了,什么都解决了,找不到师兄的话,找导师也可以。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5-06-14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男30-35,女25-30,恰好五岁的年龄差,郭大侠和黄帮主大约也差五岁, (2015-06-14 19:29) 

如果所有男的30岁前都不找对象,不结婚。社会会啥样?不开放红灯区,等着动乱吧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5-06-14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如果所有男的30岁前都不找对象,不结婚。社会会啥样?不开放红灯区,等着动乱吧 (2015-06-14 22:41) 

几年前和一个学妹偶然谈论了这个问题,她说好哇,可以一夫多妻。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5-06-14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如果所有男的30岁前都不找对象,不结婚。社会会啥样?不开放红灯区,等着动乱吧 (2015-06-14 22:41) 

像北京上海这类城市中的知识阶层,30以后结婚的人有很多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5-06-14
现在法律规定是一夫一妻,但法女子结婚之前和多个男朋友交往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5-06-14
如果女的平均结婚次数比男的多,问题就解决了。
楼主的意思可以看作让很年轻的女子嫁给年纪大的老人,然后老人死后女子改嫁,问题解决了!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15-06-15
要解决的根本不是一百年那么远的问题,而是现实的问题。
五十年后,会不会还有这样的问题呢,难说,我认为还是有的,但不重要了。
那时候,不婚,同性恋,移民等问题会更吸引眼球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5-06-15
回 cwqjack 的帖子
法不禁止女子结婚前结交多个男朋友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5-06-15
回 chy22 的帖子
chy22:不是放弃,而是需要大量的计算,最近没时间,等有空了,我来模拟试试。
按理说是没错的,就跟种东西一样,一个3个月就开花结果,一年能种4茬,一个4个月开花结果,一年只能收3次,难道会没区别? (2015-06-14 20:24) 

真糊涂啊。哪用大量计算?
物种甲3个月就开花结果,一年能种4茬,物种乙4个月开花结果,一年只能收3次,当然有区别。
问题是物种甲的后代只能是物种甲,不可能成了物种乙。

而男人丙家族25岁结婚,一百年4代。女人丁家族20岁结婚,一百年5代。
结果是丙家族比丁家族少了一代人。假设家族丙与丁原来比例是120:100,100年后成了480:500。丁家族人数超过了丙家族。你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如果丙家族全部是男人,丁家族全部是女人,你的理论就成功了。可是,人类是男女结合才会有后代的。丙家族也好,丁家族也罢。都要有一半异性才能繁衍后代。后代也是男女各半。没有那个家族所生全部是男,也没有那个家族所生全部是女!凭啥丙家族代表男,二丁家族代表女?

实际上,最初的丙丁家族比例120:100,并不是男女比例。只是家族比例。丙家族约60男60女。丁家族50男,50女。100年后,丙家族240男240女,丁家族250男250 女。
性别比根本没有变。
这和性别比有啥关系?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5-06-15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法不禁止女子结婚前结交多个男朋友 (2015-06-15 00:31) 

你这类言论有点不正常吧。如果你说的是同时交。为了适应你的观念,你得让道德体系全部崩溃。要是先后交,那些曾经有过女朋友的并没解决任何问题,照样打光棍没后代。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5-06-15
回 shokru 的帖子
存在即合理,好多男的也交往了很多女朋友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15-06-15
楼主太可爱了
精忠上仰将军岳,正学前瞻教授胡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15-06-15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存在即合理,好多男的也交往了很多女朋友 (2015-06-15 11:13) 

跟先后找过多少男女朋友毫无意义,这跟结婚生子无关。一妻多夫或多次结婚生子离异才能满足你的构思。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15-06-15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法不禁止女子结婚前结交多个男朋友 (2015-06-15 00:31) 

结婚要解决的问题无非是留下后代,法律也没说一个女人只能和同一个男人留下后代呢。
同时交往不行,先后结婚总可以吧?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15-06-15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真糊涂啊。哪用大量计算?
物种甲3个月就开花结果,一年能种4茬,物种乙4个月开花结果,一年只能收3次,当然有区别。
问题是物种甲的后代只能是物种甲,不可能成了物种乙。
.......(2015-06-15 08:24)嬀/color]

我又没说出生性别比变了,我说的是100年内的男女人口比例变了,我举得例子虽然极端了点,但是你可以加两个参照样本,就是每代都是男生女,女生男的两组,这样4个样本过900年,这期间出生的男人是116个,女的是125个。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15-06-15
回 chy22 的帖子
chy22:我又没说出生性别比变了,我说的是100年内的男女人口比例变了,我举得例子虽然极端了点,但是你可以加两个参照样本,就是每代都是男生女,女生男的两组,这样4个样本过900年,这期间出生的男人是116个,女的是125个。 (2015-06-15 16:22)

呵呵,你的四个样本,代代男生男,代代女生女,代代女生男,代代男生女。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好比你设想了两个不可能存在的人(一个身高900米,一个身高0.009米),来计算,得到人类平均身高可以达到400多米一样荒唐。

请问,代代男生男与代代女生男,难道不一样吗?不都是一对夫妇生男孩吗?
代代男生女与代代女生女,难道不一样吗?不都是一对夫妇生女孩吗?
四个样本不都是从一对夫妇开始吗?

如果A、B、C、D、E、F、G、H、I、J、K等众多家庭,婚龄各自不同。但所生后代基本都是男女1:1,那么这么多家庭后代的集合,不也该是男女1:1吗?这是简单的加法逻辑。请问有破绽吗?
只要死神没有性别偏向,100年内的男女人口比例就只能是出生性别比,请问能不是这样吗?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bon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15-06-15
社会自然选择,自然的演变,强者总有出路,最弱的自然会被淘汰。
这样想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其实中共有在逐步放宽很多限制,大学生可以在校结婚,也是增加了很多适婚年龄的人结婚的可能性。我就有朋友结完混再一起去留学,
拉大婚差不能硬性的法律规定,要不就变得和计划生育一样的了。
不要去限制就好,大学生也可以结婚,然后社会可以推崇大叔,其实这部分人才真的有财富累积。对婚后比较有保障。但要防止有些已婚大叔为非作歹,那样的话社会问题更多。

社会还是要依赖年轻人的,他们是未来,也不能把男青年按死,如果年轻女孩都跑去和大叔结婚,
打击到他们奋进的信心也是不行的,至少他们要有参与竞争的资格,女孩的选择就是女孩的事了,

上一个贴我回过,就是其实不用太过担心这部分光棍的问题,我认为城市地区是没有问题的,
最后淘汰的也就是弱者。当然这个问题是不能继续恶化下去。开放2胎,慢慢会好的。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129163&ds=1&page=2#1925004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15-06-15
回 chy22 的帖子
[attachment=164605][attachment=164605][attachment=164605]
chy22:
我又没说出生性别比变了,我说的是100年内的男女人口比例变了,我举得例子虽然极端了点,但是你可以加两个参照样本,就是每代都是男生女,女生男的两组,这样4个样本过900年,这期间出生的男人是116个,女的是125个。

好吧,
按照我的思路引导,你转不过来。

按照你的思路来吧。
你的意思我是理解的
为了简单一点,婚差再大点。男30岁生育,女15岁生育。
如果你的理论管用,效果会更突出。
假定每对夫妇都是2个子女。男大还是女儿大,比例相等,按照同年岁处理是为了简便。
如图每格代表15岁。你看看是否男女比例不受婚差影响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15-06-15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图片]
好吧,
按照我的思路引导,你转不过来。
按照你的思路来吧。
.......(2015-06-15 18:40)嬀/color]

恩,按你这么算应该是1:1的,昨天我取了220男的和220女的来算,没算出结果来,太复杂了。
看来拉大婚差只能是短时间内有效果。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15-06-16
回 chy22 的帖子
chy22:恩,按你这么算应该是1:1的,昨天我取了220男的和220女的来算,没算出结果来,太复杂了。
看来拉大婚差只能是短时间内有效果。 (2015-06-15 22:03) 

楼主的涵养还是不错的,能够理性探讨,精神可嘉。
鄙人的言语若有冒犯处 多多海涵啊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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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15-06-29
每个人操好自己的心,社会自然没有问题了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17-12-31
如果男女性别比是1.2:1,对于一个社会群体假设每个年龄段有120名男子,100名女子。男子25岁结婚,预期寿命75岁,则在婚男子120*50=6000人,需要6000位妻子,如果女子二十岁结婚,同样到75岁,则有5500人,与6000人相差500人,也就是只有1/12,而不是1/5的男子找不到老婆
如果性别比是1.15:1,则115*50=5650,女子数仍然为5500,也就是只有150位男子找不到老婆,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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