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县前
区划:
中山县(1963年后):
斗门
人民公社、乾务人民公社、白蕉人民公社、平沙农场(1955年建,广东省属)
新会县(1961年后):
西安人民公社、上横人民公社、大沙农场(1957年建,新会县属)
1965年,设立斗门县,其中中山县划出斗门、乾务、白蕉三个公社和平沙农场,新会县划出西安、上横两个公社和大沙农场,县城设在井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5年第10号
国务院关于设立广东省揭西县、斗门县和恢复惠东县的决定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九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一五七次会议通过
二、设立斗门县,以中山、新会两个县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斗门县的行政区域。
建县后的
行政区划为:
斗门人民公社
乾务人民公社
白蕉人民公社
西安人民公社
上横人民公社
广东省国营平沙农场
斗门县农科所:原大沙农场
1966年3月,析乾务公社6个大队置五山公社;析乾务公社4个大队和白蕉公社3个大队置坭湾公社;析白蕉公社10个大队和西安公社5个大队置六乡公社;斗门2个大队划属上横公社;白蕉公社的白藤农场为军垦农场。
至此,斗门县辖8个公社(斗门、乾务、白蕉、西安、上横、五山、坭湾、六乡)和省属平沙农场、县属大沙农科所、军属白藤农场。
1969年11月,位于白蕉公社东南滩涂的军垦农场(八一大围、军建大围)交给地方,改设为佛山地区属的国营红旗农场。
1972年8月,县城井岸村设井岸镇,大沙农科所改为大沙农场。
是年,从白蕉公社划属六乡公社1个生产队,并建为生产大队。
1973年11月,红旗农场改为省属。
1975年10月,成立黄金公社,为渔业公社。
是年,白藤农场划归地方。
1976年3月,至此时,井岸镇又划入北澳、白蕉西码头、龙西等村。
至此,斗门县辖1镇8农业公社1渔业公社2省属农场2县属农场。
镇:井岸镇
农业公社:斗门、乾务、白蕉、西安、上横、五山、坭湾、六乡
渔业公社:黄金
省属农场:平沙、红旗
县属农场:白藤、大沙
1981年2月,西安公社改称莲溪公社。
1984年4月,公社改区,生产大队改乡。
至此,斗门县辖1镇(7个乡级管理区)8区(110个乡)1公社4农场。
1985年1月,撤销黄金渔业公社,所属渔业大队分别划属坭湾区和斗门区。
1986年1月,斗门区改为斗门镇建制。
1986年11月,其他7个区均改为6个镇建制,撤销乡一级区划,坭湾区、白蕉区黄杨乡、东湖乡、白藤农场并入斗门镇,大沙农场并入莲溪镇。
至此,斗门县辖8镇2农场。
1988年12月,红旗华侨农场有珠海市三灶管理区管辖。
1990年1月,平沙、红旗二农场设立珠海市平沙管理区、红旗管理区。
1989年,设白藤办事处。
1992年,白藤办事处扩大管辖范围。
1993年3月,平沙管理区(平沙华侨农场)南水分场划属珠海港管理区。
1994年2月,析白藤办事处设白藤湖办事处,寻改为城南办事处。
1999年10月,撤销平沙管理区、红旗管理区,设立平沙镇、红旗镇,翌年1月正式成立,仍属市直管。
2001年4月,撤销斗门县,设立斗门区、金湾区,井岸、白蕉、乾务、五山、斗门、上横、六乡、莲溪八镇属斗门区,红旗、平沙二镇属金湾区。(国函 2001 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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