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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以government名区分各级别的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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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11-13
〇、省、自治区行政当局称政府,行政长官称主席Governor。
一、特别政区当局称政府,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市、部分强市的行政当局称为市政府,行政长官称总督Chief。
       市的县域区、市的行政当局,称为市政厅,行政长官称厅长Mayor;
       常规小型区的行政当局,称为市政署,行政长官称署长Supervisor。
       比如:浦东区当局为市政厅,黄浦区当局为市政署。
二、较大的地级市(辖县市较多的地级市),地级市当局称市政府,行政长官称府长Chief。
       县级市当局称市政厅,行政长官称市长Mayor。
       府中心,虚设一同名厅,做统计用。其中一位副府长(现副地级市长)改称为厅长Mayor,主管府中心。
       比如:南阳市当局为南阳市政府,邓州市当局为邓州市政厅
三、较小的地级市(辖县市较少的地级市),地级市当局称市政厅,行政长官称厅长Chief。
       县级市当局称市政府,行政长官称市长Mayor。
       比如:黄石市当局为市政厅,大冶市当局为市政府
四、若引入乡级市,则称市政署,行政长官称署长Supervisor。
五、例外:三沙市称市政署,行政长官称署长。
六、远期地级市通名取消,直接以当局名为通名(较大的地级市改州)。县级市通名为市(达至大城市的县级市可以厅为通名,前提是其上级不是厅)。乡级市以区为通名。
       全国分为省、府;各省分为府、州、直隶厅、市、县;
       各府、州分为散厅、市、县;各直隶厅分为区、市、县;
       各散厅、市、县分为区、镇、乡
       比如:上海府、苏州府、南阳州、黄石厅、昆山厅、大冶市、龙港区。
七、级别潜规则
       主席>总督>州长>府长>厅长>市长>县长>署长>镇长>乡长>街长
       主席(部)、总督(部、副部),视作省级主管
       州长(局)、府长(局)、厅长(副局),视作地级主管
       市长(处)、县长(处)、署长(副处),视作县级主管
       镇长(科)、乡长(科)、街长(副科),视作乡级主管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5-11-14 15:12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11-14
自治区叫政府主席(Chairman of Government)、省叫知事(Governor)、都叫行政官(Administrator)

其他的都叫长,市长是mayor,其他则为head或chief
眼前分明外来客,心底却似旧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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