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温政〔2015〕58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藤桥镇管辖范围,增设山福镇。调整后,藤桥镇辖1个社区(藤桥)、55个行政村(樟村、金马、油岙、石垟、陈良、林山、南岸、石埠、新村、北岸、垟岸、下庄、埭马、底垟、山根、后垟、上寺西、大塘、坑古、雅漾、上埠头、桥上、潮济、大潭、坎上、上桥、下岸、外垟、潮埠、竹桥、西湾、周徐、下巨、前林、渡头、营上、戴宅、方隆、岭下、山岸、东村、支岙、枫林岙、小岙、三新、林路、江池、田塘头、白脚坳、丁埠头、呈岸、底坦、吊降、江心田、上皮山),镇政府驻地不变(藤桥镇南街183号);山福镇辖32个行政村(驿头岙底、驿头山根、和平、平山、下湾、西洲、横山、仁地、金岙、后支、前盈、庄岩、巽岙、江南上村、郑大垟、沙头、夏家山、下垟、沈岙、渡船头、小旦、双溪、下冯、下冯山、东岙、荫溪潮埠、朱下、茅垟、东坑、西坑、黄茅坪、利八坑),镇政府驻山福镇临江东街208号。
你市和温州市鹿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温州市鹿城区自行调剂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7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http://www.zj.gov.cn/art/2015/12/17/art_12460_253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