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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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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5-03
国务院关于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6〕7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合肥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合肥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143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协调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切实发挥合肥对皖江城市带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合肥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巢湖、紫蓬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东大圩—南淝河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包公祠、教弩台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和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做好城市整体设计,突出中部襟江滨湖城市的景观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合肥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合肥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合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合肥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合肥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05-03
有机肥,才健康!施“膨大剂”必成可怕的病态胖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05-03
中部六省省会规划中的城市规模
武汉(国函〔2010〕24号):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50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以内。
长沙(国函〔2014〕45号):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629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29平方公里以内。
郑州(国函〔2010〕80号):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45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00平方公里以内。
合肥(国函〔2016〕74号):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60平方公里以内。
南昌(国函〔2012〕201号):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65平方公里以内。
太原貌似还没有批复新版的。。
借我三千虎贲,复我浩荡中华。剑指天山西,马踏黑海北。贝加尔湖张弓,库页岛上赏雪。中南半岛访古,东京废墟祭祖。旌旗指处,望尘逃遁。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05-03
回 迁都主义者 的帖子
迁都主义者:中部六省省会规划中的城市规模
武汉(国函〔2010〕24号):到2020年,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50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以内。
长沙(国函〔2014〕45号):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629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29平方公里以内。
郑州(国函〔2010〕8 .. (2016-05-03 15:37) 

合肥这个批复得晚,面积也小。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05-03
合肥的批复,高于中部其他省会,仅次于武汉。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05-03
南京的新规划还没批,充分彰显了国家眼里的重视程度。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05-03
长沙怎么批复的人口和建成区面积那么大?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05-03
中部几个城市的城市性质:
武汉(国函〔2010〕24号):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长沙(国函〔2014〕45号):长沙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郑州(国函〔2010〕80号):郑州是河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南昌(国函〔2012〕201号):南昌市是江西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合肥(国函〔2016〕74号):合肥是安徽省省会,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另外,这次批复的应当是地级巢湖市撤销后合肥市修编的总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05-03
回 彩虹沙漠 的帖子
彩虹沙漠:合肥的批复,高于中部其他省会,仅次于武汉。 (2016-05-03 16:32) 

长沙比武汉还大呢。
兰若生夏草,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05-03
回 阿布 的帖子
阿布:长沙比武汉还大呢。 (2016-05-03 19:28) 

武汉2010年批的,长沙2014年才批。2010年可能对日后城市化发展估计有些不足,毕竟本届政府力推城市化进程。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6-05-03
回 seanchung 的帖子
seanchung:中部几个城市的城市性质:
武汉(国函〔2010〕24号):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长沙(国函〔2014〕45号):长沙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郑州(国函 .. (2016-05-03 18:39) 

国家或者全国重要交通枢纽
是武汉郑州合肥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6-05-03
武汉规划人口1000万,预留1200万基础设施是不成问题的。

另,合肥16年批复的这个中心城区360平方公里,不说还以为是上世界90年代的批复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6-05-04
长沙好厉害。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6-05-04
南昌真丢人,吹牛都吹不过人家。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6-05-05
长沙太能吹了,比武汉还大。加上星沙也差的远。其实比郑州、合肥还小。
长沙2020年四百多万比较合理。
南昌怎么会那么小,三百多万没问题。南昌县城还有四五十万。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6-05-08
16年批复11-20年的规模,什么逻辑。
每一个人,都是舞者。不同的,只是舞台。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6-05-12
回 环球旅客 的帖子
环球旅客:长沙好厉害。 (2016-05-04 10:19) 

厉害什么。。。

定位和南昌一样,低于郑州,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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