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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YY】新型分税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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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10-01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8-06-15) —
分为国税、州县税、地方税。
国税由国家征收,部分税种国家专有,其他税种由中央和省区分成。直辖市的国税由国家专有,特别行政区暂无国税。
州县税由州市县征收,由州市县二级政府分成。相当于县级市的市辖区,以特别条款,界定为县级市,参与州县税的分成,不参与地方税的分成。
地方税由区镇乡征收,由区镇乡政府分成。县级市城区各街道,由市政府担当城区地方的角色。相当于乡镇的街道办事处,以特别条款,界定为乡镇,参与地方税的分成。
1、生产型企业,主要征收所得税。依规模分税。
   大型企业的税收为国税;中小企业的税收为州县税;微型企业的税收为地方税。
2、流通型企业,主要征收流转税(关税、增值税)。依流通范围分税
    关税归属于中央;跨国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为国税,归属于中央;跨省区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为国税;跨越县市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为市州税;县市内经营企业的增值税为地方税。
3、生产/流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数据,确定分税方案
4、服务型企业,主要征收行为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依服务范围分税
     金融、电信、传媒等行业,行为税、营业税为国税,归属于中央。
     企业服务业、服务范围跨越省区的为国税,服务范围限于省内的为州县税。
     居民服务业,服务范围跨越县市的为州县税,服务范围限于市县内的为地方税。
5、房地产企业,征收的一般为土地税、契税、所得税。一律为国税。
6、能源采集、种植业、牧业、渔业、林业等,征收资源税
     能源采集(石油、矿产、电力等),一律为国税。
     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种植业、牧业、渔业、林业等,免税。
     国有土地上的种植业、牧业、渔业、林业等,为国税。
7、面向个人、家庭征收的,一般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归为地方税。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6-10-03 13:12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10-01
乡镇根本没有征税权。如果乡镇也有征税权,每个乡镇都要设个税务局,不但增加人员编制,而且绝大部分乡镇根本无税可征。
目前的税制改革是国地税同化,而且有可能吧完全合并。楼主却反其道而行之,把地税还再细分。。。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10-01
回 未央小色狼 的帖子
未央小色狼:乡镇根本没有征税权。如果乡镇也有征税权,每个乡镇都要设个税务局,不但增加人员编制,而且绝大部分乡镇根本无税可征。
目前的税制改革是国地税同化,而且有可能吧完全合并。楼主却反其道而行之,把地税还再细分。。。 (2016-10-01 16:23) 

所以中国的财政越来越集中在中央手里,各地靠比帅才能生存。

我这分税法,很大程度上是财政下移。仔细看看你应当发现
归属于乡镇的是1、微型生产企业的所得税;2、县内贸易企业流转税;3、县内服务企业所得税。
贫困地区,这已经是税收的大部分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10-01
楼主,简单点,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垂直管理,对税务统一征缴。中央税归中央支配,共享税归省支配,地方税归县市支配,乡财县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10-01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所以中国的财政越来越集中在中央手里,各地靠比帅才能生存。
我这分税法,很大程度上是财政下移。仔细看看你应当发现
归属于乡镇的是1、微型生产企业的所得税;2、县内贸易企业流转税;3、县内服务企业所得税。
....... (2016-10-01 16:56) 

小微企业基本上不交所得税。另外,贸易企业同样是征收增值税,没有什么流转税。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10-02
回 未央小色狼 的帖子
未央小色狼:小微企业基本上不交所得税。另外,贸易企业同样是征收增值税,没有什么流转税。 (2016-10-01 20:00) 

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

小微企业通常是起步阶段,交所得税比交增值税要优惠一些。
本来就是YY,当然和现在有些不一样。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10-02
回 尽览山河 的帖子
尽览山河:楼主,简单点,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垂直管理,对税务统一征缴。中央税归中央支配,共享税归省支配,地方税归县市支配,乡财县管 (2016-10-01 19:29) 

就你这搞法,中央、县市、乡镇全都饿死。

你把共享税全部归省,还不如直接把中国直接分成三十几个国家。当前,大税种都是共享税。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10-02
各自立法,各自征税。宪法只需要确定哪些是自治主体就好。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10-02
回 华子 的帖子
华子:各自立法,各自征税。宪法只需要确定哪些是自治主体就好。 (2016-10-02 10:11) 

当然,我们是希望这样。
但是,各自立法、各自征税,对东方人来说,有其不可行性。

尤其是各自立法,容易造成局部暴政。要知道,中国人多,嘴杂,因此非暴力否决暴政,其实可能性很低。

我这里只是提出一个替代方案。
所得税依规模、流转税依经营范围,其实就是界定利益关系。

微型企业,也就是十人以下的企业,提供的产品也就是周围居民而已。
大型企业,也就是千人以上的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可能只是限于本地(毕竟养活千人并不容易)。

流转税也一样。
国际贸易、跨省贸易归国家
州际贸易、跨县贸易归市州
县内贸易归乡镇
这些都是自然而然、合情合理的划分。

有很多人喜欢各级一起征税,然后由中央分配。这对于北上广深来说,非常有利。看上去贡献的税收很多,但因为其是中央最宠爱的地方,因此各种各样的返还远大于上解的税收。而穷地方,上解的税收虽少,但基本拿不到返还。
就好比一个家庭,老大富也受宠,一年挣1000万,给父母100万,父母零零星星给了他200万;老二穷,一年只挣100万,给父母50万,父母零零星星给他一堆账单和两张臭脸。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6-10-02 11:15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10-02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当然,我们是希望这样。
但是,各自立法、各自征税,对东方人来说,有其不可行性。
尤其是各自立法,容易造成局部暴政。要知道,中国人多,嘴杂,因此非暴力否决暴政,其实可能性很低。
....... (2016-10-02 11:04) 

只有三大直辖市和东南沿海几省是中央财政的奶牛。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6-10-02
别的先不论,楼主第一条“1、生产型企业,主要征收所得税。依规模分税。   大型企业的税收为国税;中小企业的税收为州县税;微型企业的税收为地方税。”就会引起混乱:
首先,企业规模标准如何划定?由谁划定?各地区是否一致?
其次,一旦实施,势必出现地方不支持微型企业向中型企业发展,州县不支持中型企业向大型企业发展,中央不支持企业剥离业务提高效率;
再次,一旦三级政府税收征收宽紧不一、税收优惠力度不同,企业间没有经济意义的分立、合并就会不亦乐乎,损害经济效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6-10-02
回 sinol 的帖子
sinol:别的先不论,楼主第一条“1、生产型企业,主要征收所得税。依规模分税。   大型企业的税收为国税;中小企业的税收为州县税;微型企业的税收为地方税。”就会引起混乱:
首先,企业规模标准如何划定?由谁划定?各地区是否一致?
其次,一旦实施,势必出现地方不支持微型 .. (2016-10-02 21:30) 

企业规模,基本已经确定。
微型企业,十人以内;大型企业千人以上;中小企业10-1000人,全国一致。

实际上,大多数国家均以中小企业为主。
乡镇企业很难阻止企业的发展;微型企业所得税归乡镇,主要是就近管理。
中型企业向大型企业发展,本身就应当慎重。
州县征中小企业的税、国家征大型企业的税收,主要是鼓励州县发展产业链;州县培育了较完整的产业链,企业能够采购自然不必求大。船小好调头。
至于中央,不宜过多干预微观经济。
另一方面,企业财力雄厚,多元发展,总公司就属于生产型服务业,跨地区经营,一样要交国税。

各级政府宽紧不一,这没关系。但要有相当稳定的政策。企业选择合适的模式、合适的经营地区避税,这有益于经济效率。你说的无意义的分立、合并,这只是产生于政策不稳定的条件下。各级政府应当为自己的政策负责,朝秦暮楚始终有问题。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6-10-02
财税体制改革异常复杂,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没有楼主说的那么简单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6-10-02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财税体制改革异常复杂,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没有楼主说的那么简单的 (2016-10-02 22:20)

的确很复杂。
不过,不是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是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

猪的财税改革,全面夺得地方财权,形成了今天的局面(财政向上集中,经济完全政治化)。

猪的财税改革,完全是偏向于上海。表面上三个直辖市和沿海省份上缴的税收多不少,但实际上他们占用的资源也最多,两厢对比,其实主要税负还是加在内地省份身上。另一方面,猪的财政改革大量将内地国企变卖,而上海连街边食店都保留国有,其实又是一次掠夺。

今天的营改增,实际上就是继续深化对地方财权的侵夺,可以预见将来内地会加速萧条。当然,营改增也有自身存在的原因,那就是当前当局可控的财政并不多。这是问题的根源,猪将财权收归中央,但并没有随着交班而转移到新的领导人手上。这是前十年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的原因。本届有企图有野心,于是对地方下手。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6-10-03
不错,94财税改革是解决了中央财政占比偏低问题,然而地方财政尤其是底层的县乡财政却逐年拮据,很多地方债台高筑、入不敷出。。。
很欣赏楼主“直辖市国税由国家专有”设想,呵呵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6-10-03
所得税(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归国税
流转税共享,地方占大头
财产税归地方
土地自由流转,取消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垄断
全国性的交易税(如整券交易等)归国家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6-10-03
其实只要现有的社保、高等教育和部分中等教育、跨省性建设中央出大头,即使现有的分税制不改变,地方日子也好过很多
浙西第一强县——潇洒桐庐
(qlm223小号)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6-10-03
回 oneman 的帖子
oneman:所得税(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归国税
流转税共享,地方占大头
财产税归地方
土地自由流转,取消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垄断
全国性的交易税(如整券交易等)归国家 (2016-10-03 10:22) 

你这是掐掉朝廷的命脉啊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而且税收又不多,征稽困难,尤其是小微型企业。你让国家收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国税局得每个乡镇都要设所了。

流转税,因货物流转而产生的税,税收最多。你把大头归地方?很不公平吧,广东的货卖到山东,谁收税?广东、山东哪边都不公平吧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6-10-03
消费性流转税的征税地为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地。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6-10-05
统一税收政策,强化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实现税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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