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衡阳市蒸湘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33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关于蒸湘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衡政[2015]63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同意衡阳市蒸湘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将长湖乡、蒸湘街道合并设立蒸湘街道。新设立的蒸湘街道辖立新、长湖、大立、松亭4个建制村,廖家湾、立新一、立新二、衡邵、世纪城、平湖、肖家湾、温家台、太平一、太平二、大元头、红湖、阳辉桥13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12.53平方千米,总人口7.38万人,办事处驻太平小区(原蒸湘街道办事处驻地)。
3、同意雨母山、呆鹰岭2个镇,红湘、联合、华兴3个街道的行政区域和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驻地不作调整。
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蒸湘区共减少1个乡级建制,现辖雨母山、呆鹰岭2个镇,蒸湘、红湘、联合、华兴4个街道。总面积108.44平方千米,总人口30.23万人,区人民政府驻蒸湘街道(原区人民政府驻地)。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