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三十七章第三节中明确提出“推进汉江、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由我市牵头对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建设进行研究,目前已经形成了《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初稿)》(以下简称《规划》),为更好的抓住发展机遇,充分体现我省相关诉求,1月13日,省发改委通过函送省经信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等12个省级部门和省内盐城、宿迁、徐州、扬州、泰州等5市发改委,对《规划》开展省内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将于1月20日结束。《规划》编制组将按照征求意见反馈内容,及时对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同时省发改委正在协调安徽、河南两省开展省内征求意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