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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强县扩权”遇到阻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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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3-30
"强县扩权”任重道远



(2004-03-30 07:13:53)

湖北日报记者李剑军 实习生张茜

去年6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对20个县市“扩权”,将200多项权限下放到县市,几个月过去了——

化繁为简

元月8日,暖阳高照,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经贸窗口。黄石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员小刘递上了相关材料,申请在大冶建一个手机销售中心,投资200多万元。

2天后,小刘接到通知:申请批下来了。他有点不相信:“怎么这么快?”

在他的印象中,像这类的审批项目,先由大冶市审核,再报黄石批,有的项目还要自己跑省里,再一层层打回来。相关部门领导总是很忙,不是开会就是出差,而一般工作人员又做不了主,只能干等,有时一等几个月,跑审批常跑得“人脱掉一层皮”,这次咋就不一样了呢?

经贸窗口负责人向他解释:以后像这类项目,大冶市可以直接审批,不用跑黄石和省里了。

小刘连叹:“太好了,今后我们省事多了!”在他看来,很多环节毫无实质意义,却人为加大了企业成本。

小刘的惊喜与我省今年推行的一项新政策“强县扩权”有关。

自去年6月起,我省决定对大冶、汉川、宜都、京山、恩施等20个县市“扩权”,以前市州一级掌握的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近似于“省管县”。

破冰之举

探求我省县市“扩权”的动因,许多人会想到令人艳羡的浙江“强县扩权”。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位官员认为,除了借鉴浙江经验外,我省“扩权”还有自身的考虑:其一是近些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扩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的活力;其二,“扩权”是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几年间我省各级政府取消了数以千计的行政审批项目。

此次“扩权”,牵涉各方关系,上下都很敏感。经慎重选择,首批“扩权”县市先定为发展较快的大冶等20个县市,旨在助其增创体制新优势,甩开膀子迈大步。

“扩权”涉及20多个政府部门,包括计划、商务、国土、交通、建设、税务等,几乎涵盖了经济管理权限的所有领域。“扩权”事项多达239项,省委、省政府在扩权文件上一一罗列,长达18页。

这些权限主要分两类,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目前经地级市(州)审批或管理的,改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二是须经市州审核,报省审批的,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或审核,报市州备案。

此外,省里还决定:对国务院有关部(委、办)文件规定的,须经市州审批或审核的事项,采取省、市州政府委托、授权、机构延伸或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办)支持等办法放权。

“这充分显示出省委、省政府‘扩权’的决心,也印证了此次‘扩权’的总原则:能放则放。”省委政研室一位人士说。

通俗地说,在经济管理权限上,“扩权”县市已然和地级市平起平坐。

“扩权”盼扩实权

“扩权”当然好,但落实起来并非易事。

据汉川市有关部门调查,在239项“扩权”事项中,落实较好的有87项,占36%,如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等;未能落实的99项,占41.6%,如1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等;缺乏可操作性的27项,占11.5%,如利用外国贷款项目等。

未落实项目为何高达41.6%呢?据透露,主要原因是上下级在政策衔接上存在一些问题。

某市外经贸局一位官员说,省委、省政府的文件下了,但省和市州外经贸部门至今未下文,也未明确实施意见,县市不好操作。

这种情况并非个别。今年2月,有的项目县市局完全可以批,但最后还是报市州局批了。当地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说,主要是考虑到“与市州的关系”。

问题反映上去,上级答复称“条件不成熟”,要等全省统一行动。某扩权县一位官员直言不讳地说,“说到底,是有人对‘扩权’有顾虑,不甘心,也舍不得。”

顾虑什么呢?除了利益关系外,还有对县市的不信任。有人认为,审批权放下去了,下面会不会违背政策法规乱搞?县市执法部门会不会放任自流?

由于政策未及时衔接,在申报国家项目时,省发改委并未将申报要求通知“扩权”县市,而是继续通知市州,而市州又将“扩权”县市另眼相看,在项目安排上不作考虑,“扩权”县市两头都没够着。

“扩权”中还暴露出一些“肠梗阻”。如有的“扩权”事项与现行法规相冲突,还有政策不配套的问题,有的权限已下放到县市,但在办事时,另一些部门仍要地市级出具批准文件,弄得县市只好重走老路,费时又费力。

“实效性不大,含金量不高。”一位对“扩权”寄予厚望的市长如是说。

这位曾到浙江考察的市长分析说,浙江人研究怎么干,湖北人则研究哪些不能干,所以湖北人往往是自缚手脚。“归根结底是思想解放不够,‘官本位’思想作怪!”

消除“肠梗阻”

要消除“肠梗阻”,一些“扩权”县市建议,省里要及时对相关法规条款加以修改、补充、完善,并将相关政策配套到位。

他们强烈呼吁,要参照浙江经验,改革目前对经济较强县市不利的财税分配体制,让“扩权”县市与省里直接结算;扩大“扩权”县市的知情权,使其有别于其他县市,如省直部门的文件直接发到“扩权”县市,“扩权”县市可与市州一同出席全省相关会议;给予“扩权”县市项目申报权,让“扩权”县市部门与省直部门直接对口。

果真做到这一步的话,地级市的职能将进一步弱化、虚化,加深地级市对“权力被架空”的忧虑,改革的阻力会不会加大?另一方面,也会加剧长期以来人们对“市管县”行政架构的质疑:地级市如何重新定位,是否应回归为本来意义上的城市?

对此,有专家说,《宪法》规定行政区划分省、县和乡镇三级,没有条例说地级市可以管县。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地方政府既是政治管理机构,又是经济管理机构,审批等各项权力都限制在行政区范围内;而行政层级多,行政成本高,影响办事效率,“强县扩权”只是进行中的改革,只要深入下去,财税分配体制、行政区划的改革势在必然。



来自湖北日报网
http://www.cnhubei.com/200403/ca432427.ht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31 15:31:25编辑过]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3-31
不会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7-12
真麻烦
这权力啊
是个坏东西
适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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