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恢复】1980年7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娄底市(由涟源县析出),恢复设立后的娄底市市域包含原属涟源县的娄底镇以及水洋、方石、思塘、民福、仙人桥5个大队。娄底市建制恢复后,辖乐平、花山、黄泥塘三个街道办事处以及涟滨、大科2个公社。此时涟源县娄底区公所仍然寄治于娄底市花山街道办事处内。
【娄底市扩大】1984年7月1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娄底市郊区,将涟源县娄底区的茶园、万宝、西阳、杉山、小碧、双江、石井、百亩8个公社划归娄底市。此次扩大标志着涟源县娄底区自1980年复设娄底市后所剩下的部分整体并入娄底市,涟源县娄底区也不复存在。
【娄底市娄星区设立】1999年1月2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娄底地区和县级娄底市,成立地级娄底市,原县级娄底市改设娄星区。
【娄星区扩大】2017年1月24日,经
湖南省政府同意,湖南省民政厅正式批复同意将涟源市水洞底镇和双峰县蛇形山镇划归娄星区,双峰县洪山殿镇古塘、梓木两村划归娄星区蛇形山镇。
娄底市市辖区扩大示意图:
(最内层黑色粗线条范围内为1980~1984娄底市市域范围,左下以及右下方黑色粗线条之外为2017划归娄星区的水洞底镇、蛇形山镇以及古塘、梓木2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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