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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根本问题尚未解决,何谈“分省”[原创]--欢迎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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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02-12
日本制那個算聯邦體制? 等道州制真的實現了再說這話也不遲
何況照國外的看法, 日本那只是有聯邦體制的精神, 反而是號稱單一制的中國, 實際上的政治運作比美國還聯邦制, 只是都不在法條上表現而已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02-12
權力界定清楚了,法治穩固了,適當分權不但不會使國家分裂,反而是長治久安ㄉ唯一保障。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02-13
像这样的鼓吹在中国搞联邦制是很危险的。
不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无知,
就是别有用心分子。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02-13
为楼主设立的中国联邦: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西藏佛国
台湾共和国
香港自由市
澳门自由市
内蒙古自治邦
满洲国........
估计一旦成立,楼主家就要被全国人民的口水给淹没了.不过放心"东突"组织和"藏独""台独"势力会为楼主收尸的,说不定会实行国葬.建议采取藏族的天葬----死无全尸啊!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02-13
楼主的观点和本人十分相似,希望和楼主交个朋友。
请参看本人的分省方案。本人的方案就是按照地方高度自治的原则设计的。

另外,本人不赞成联邦制的叫法,这个叫法存在法理上的问题,也容易造成误解。

应该叫“宪法保障下的地方高度自治”为好,虽然长一点,但是比较严谨,也不容易误解。

通过宪法保障下的地方高度自治模式,台湾统一问题也很好解决,台湾可以保留军队,台湾的军队称呼改为台湾民兵就可以,军费自理,建设管理自理,就可以了,爱建设多大建设多大。

将来其他地方要加入中国也很容易,只要宣布接受中国宪法就可以了,边界统一,政府名称改一下,其他一切照旧。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02-14
联邦不可行,地方有限自治倒是可为。如果真是这样,可以划小行政区划,减少层级。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02-17
我倒以为,根本原因不是在于集权或者分权
权力制衡才是一切之源
适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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