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旺苍县鼓城乡行政区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12-04
广府发〔2017〕46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旺苍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7﹞16号)精神,同意你县撤销鼓城乡,设立米仓山镇,以原鼓城乡的行政区域为米仓山镇的行政区域,米仓山镇人民政府驻鼓城山社区平安大道9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http://www.cngy.gov.cn/artic/show/20171204144132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