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编办重新修订乡镇事业单位“五定”方案
时 间: 2017-07-28 来 源: 莫力达瓦编办
近日,莫旗编办以恢复2个乡镇建制为契机,重新修订了全旗15个乡镇45家事业单位“五定”方案。
莫旗原有13个乡镇建制,各办事处因机构限额,只能将相关人员编制核定在周边乡镇对应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内,为实际开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经我旗多年积极争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置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额尔和乡和登特科镇建制的批复》和《关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额尔和乡和登特科镇领导职数的批复》(呼机编办发﹝2017﹞104号)文件精神,我旗乡镇建制达到15个。此次修订理顺了各乡镇事业单位的相互关系,对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承担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结构、经费来源进行重新明确,使职能界定更加严谨,编制核定更加科学,人员结构更加合理,语言表述更加规范。
至此,莫旗编办已完成全旗所有事业单位的“五定”方案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