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8月23日电 (记者 高 鹏 姜 美)8月19日,由国家建设部主持,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14个国家部、委、局参加的国务院第21次城市规划部级联系会上,《宁夏城镇体系规划》作为会议的主要议题顺利通过了审查。
《宁夏城镇体系规划》于2003年1月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上报国务院审批。此次国务院城市规划部级联系会审查通过《宁夏城镇体系规划》,标志着我区确定的城镇发展方针和战略、城市化发展目标、城市建设规模等城镇发展布局规划和构想已得到国务院的原则同意和认可。
据悉,国务院将在近期内批准实施的《宁夏城镇体系规划》,必将对加快全区的城市化进程起到有力地引导和推动作用。我区将依据经批准的《宁夏城镇体系规划》,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会制定的城市化发展战略,逐步构建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规模等级有序、基础设施完善的城镇体系,并将积极扶持和培育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5个重要城市,进一步做大做强首府银川市,使之在2020年以前发展成为市区城镇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成为带动全区和内蒙古、甘肃、陕西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西北地区东部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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