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8〕20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临政报〔2018〕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罗庄经济开发区
规划面积7.610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傅庄、罗庄街道边界,南至生产路,东至通达南路,西至傅庄街道与沂堂镇边界。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
城市规划建设、土地
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明确罗庄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进一步培育区域竞争新优势,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