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盛世才时期的塔城区行政长官政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例会决议:“和什托落盖拟改和丰设治局......”后又具文呈请新疆省政府鉴核。当时的新疆省政府兼主席盛世才于当年3月发布训令,指令,“除照准外并转所属一体知照”。从此“和什托落盖设治局”改名为“和丰设治局”,“和丰”一词开始在和什托落盖的设治局使用。
到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和丰设治局迁至和布克(即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布克赛尔镇),并升格为县。这样,“和丰”又变成了县名,并泛指整个县属区域,一直延续到解放后的1954年。
195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以原和丰县为基础建立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布克赛尔相当于县级蒙古自治区,9月6日至10日和布克赛尔召开了首届人民代表会议。会议代行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正式成立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后改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在这次代表会议上,代表们正式决议废除“和丰”县名,恢复原民族称谓“和布克赛尔”。
到此为止,“和丰”地名从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1954年正式使用12年后,被宣布终止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