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大兴安岭地区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统计局发布时间: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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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行署、林管局的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抓改革、调结构、促发展、强
管理、惠民生,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一、综 合 经初步核算,2017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96762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6431万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146702万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633629万元,增长5.4%。 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220元,同比增长6.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98元,同比增长6.6%。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9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9.5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2276.4万元,同比下降4.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66.4万元,同比下降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