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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胶南
经济开发区和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9〕39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胶南经济开发区和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青政呈〔201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胶南经济开发区和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青岛市人民政府对撤销的胶南经济开发区和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要取消名称,撤销
管理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确保胶南经济开发区和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撤销后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