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有省域副中心加衔的,城区可以放宽至4个。
较大的市至少4个城区为数量的起步。
不区分省会和较大的市,即省会可以辖4个城区或至6个城区
从城区到市区,普通地级市能辖标准的一个就很不错了,改革开放至今,如今推行母县改区计划,即意义上的第二个城区在普通地级市看来也是奢侈的,超过2个市区的普通地级市危险了!除非它的城区满足60万(67万)计算,即普通地级市包括母县不一定超过150万人口(即第三个城区的开始筹划出现现时间)。可以知道,国家并不支持盲目撤市设区,而且即便是撤县设区(因为所在是较大的市关系)或撤(县级)市设区,均等满足(华东、中南、华北)人口60万、(西南)50万、(东北、
西北)30万城区人口的市区数量换算。
每个地级市5个市区,283个地级市就是1415个,每个50万人口计算就有7个亿人口住城市,加上农村还有8个亿人口,还有一堆县、县级市的镇、街人口数量没算上(3000个县计算最低也有45万/3即4.5个亿人口),比现在人口还要多5个亿以上,这就太不科学了。
所以一个普通地级市,就再普通的由撤地区设地级市而来的也好,优先拥有一个市区(还不是城区),市区满足90万着手分设一个城区和一个市区,未能满足90万且有必要增设市区的,国家会安排国家级高兴技术开发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来进行新区过度(需要满足人口75万),这也是导致一些原本切块设为普通地级市城区的母县因为和原来城区总人口之和突破75万而被允许撤县直接设区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个时候的地级市持有的只是两个市区(其中一城区)。
可以发现,不管是撤地而来的地级市通过市区达到条件切块设城区还是组建而来的地级市通过母县改区都是两个市区的格局,所以没什么实力很难出现第三个市区,那些占用省内县级数量名额又没有什么实力的地级市所持有的市区数量超编的,都应该加以整治,这也是导致脱贫持久未决的一个重大因素,臃肿的编制吃穿了财政拖累了地区发展,是很有必要罗列一份普通地级市辖区清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