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沿革1985年9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
人民政府:“同意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以原东莞县的
行政区域为东莞市的
行政区域”(85国函字137号 1985-09-11)。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以原来东莞县的行政区域为东莞市的行政区域”(粤府函 1985 177号 1985-10-11)。
1986年1月24日,启用“东莞市人民政府”印信。2月5日,举行庆祝东莞撤县建市大会、东莞市人民政府揭牌仪式。
1988年1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你省:……将东莞、中山两个县级市升为地级市”(国函1988 6号 1988-01-07)。是月,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以上批复(粤府函 1988 16号 1988-01-16)。
隶属沿革建制前,东莞县隶属于广东省惠阳地区管辖。
1985年9月,新设立的东莞市仍隶属于广东省惠阳地区管辖。
1988年1月,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隶属于广东省直接管辖。
境域自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以来,东莞市境域未发生明显
变化。
其辖属陆域的四至是:最北是中堂镇潢涌村,与广州市增
城市隔江相望;最南是凤岗镇雁田水库,与深圳市宝安区相连;最东是谢岗镇银瓶嘴山,与惠州市惠阳区接壤;最西是沙田镇西大坦西北面狮子洋
中心航线,与广州市番禺区交界。市辖陆域东西长约70.45公里,南北宽46.8公里,全市陆域总面积2465平方公里(含水道379.2平方公里)。市中心区东距惠州市惠阳区界39公里,南距深圳市宝安区界25.5公里,西距广州市番禺区界22.5公里,北距广州市增城区界10公里,距惠州市博罗县12.5公里。
东莞市海域北起麻涌镇东江公路、铁路桥,南至东宝河与深圳市交界处,西至与广州市海域交界处,集中分布在市西南部的狮子洋、伶仃洋,海域总面积97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建制前,东莞县辖三区级镇和三十一区,是为莞城镇、石龙镇、太平镇和中堂、望牛墩、道滘、麻涌、长安、万江、虎门、厚街、沙田、附城、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清溪、塘厦、凤岗、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石碣、高㘵、篁村、新湾、洪梅等区。区辖乡镇建制。其中篁村区和莞城镇于1985年3月始合署办公。
1985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东莞县“撤销太平镇和虎门区公所及其所属树田等十五个乡的建制”。太平镇和虎门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划归虎门镇管辖,实行镇管村体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县撤销太平镇扩大虎门镇建制的批复》粤府函 1985 172号 1985-10-04)。至此,东莞县(市)辖三镇和三十区,其中篁村区和莞城镇合署办公。
1986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将樟木头、大朗、中堂、寮步、厚街、常平、横沥、茶山、道滘9个区撤区扩镇,为建制镇。各镇管辖原区公所的行政区域,下设村(居)民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樟木头等九个镇实行镇管村体制的批复》粤府函 1986 2号 1986-01-05,一说15日)。至此,东莞县(市)辖十二镇和二十一区。
是年2月,撤销莞城镇和篁村、万江、附城三个区公所及所属桑园等49个乡、岗贝等3个乡级建制镇,设立莞城区街道、万江区街道、附城区街道(
《关于东莞市市区设置莞城区、万江区、附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至此,东莞市辖三街道十一镇十八区。
注:实际莞城区街道并未存在,于1987年10月,撤销莞城镇,设立城内区街道、城外区街道。
是年11月,对石碣、望牛墩、高埗、东坑、石排、企石、桥头、黄江、谢岗、塘厦、清溪、凤岗、大岭山、长安、沙田、麻涌、洪梅、新湾18个区进行撤区建镇,同时撤销黄家山等258个乡,下辖村(居)民委员会(
粤府函 1986 226号 1986-11-08)。至此,东莞市辖三街道二十九镇。
1987年10月
9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市区撤销莞城街道,设置城内区、城外区、篁村区街道,并分别设立区办事处,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城内区办事处管辖原莞城镇运河以东的行政区域范围;城外区办事处管辖原莞城镇运河以西的行政区域范围;篁村区办事处,管辖原篁村区的行政区域范围。(
《关于市区设立城内区、城外区、篁村区、附城区、万江区办事处的通知》)。
是月11日,撤销小乡,成立
管理区。共设管理区580个,其中农村管理区539个,村民委员会1528个,居民委会113个。
至1988年初东莞地级市建制时,计辖五街道二十九镇,是为城内区街道、城外区街道、篁村区街道、万江区街道、附城区街道和石龙、中堂、望牛墩、道滘、麻涌、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清溪、塘厦、凤岗、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石碣、高㘵、新湾、洪梅等镇。
1988年7月,撤销城内区街道、城外区街道,设立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
东府[1988]75号文 1988-07-17),编制为正处级。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管辖八管理区:市桥、东正、西正、罗沙、西隅、北隅、博厦、细村等。至此,东莞市辖城区(筹)和三街道区二十九镇。
1989年1月,原属石碣镇的黄家山、王屋洲2个管理区划归石龙镇管辖。
1992年5月,虎门镇沙角管理区四架闸村划归新湾镇管辖。
1998年7月,撤销新湾镇建制,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虎门镇管辖(
《关于东莞市撤销新湾镇建制 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虎门镇的批复》粤民基 1998 15号 1998-07-08)。是年10月,将新湾镇先锋管理区行政区划给沙田镇管辖,更名为“沙田镇先锋管理区”;将新湾镇红峰管理区行政区划给中堂镇管辖,更名为“中堂镇红峰管理区”。
至此,东莞市辖城区(筹)和三街道区二十八镇。
1998年9月至2000年5月,撤销管理区,建立村(居)委会。
2000年3月,广东省民政厅批复附城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东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同意东莞市附城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东城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粤民基 2000 18号 2000-03-17)。5月,实际执行为更名为“东城区办事处”。
2001年10月,篁村区办事处更名为南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东莞市篁村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南城街道办事处的批复》2001-10-12)。11月,实际执行更名为南城区办事处。
2002年4月,撤销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设立莞城街道。11月,万江区街道更名为万江街道。
2015年5月,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东莞市东城区办事处的名称……规范为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规范东城街道办事处机构名称和职能的通知》东机编 2015 42号 2015-05-20)。疑是年实际运行的莞城区办事处、南城区办事处、万江区办事处,均规范名称为“街道办事处”。
至此,东莞市辖四街道二十八镇,是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莞城街道;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樟木头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岗镇、大岭山镇、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望牛墩镇、中堂镇、高埗镇。
治所沿革 待完善
莞城街道沿革
1985年10月,莞城镇与篁村区公所合署办公(3月始)。
1986年2月,撤销莞城镇、篁村区建制,设立莞城区街道。
1987年10月,撤销莞城区街道,设立城内区街道、城外区街道、篁村区街道。城内区办事处管辖原莞城镇运河以东的行政区域范围;城外区办事处管辖原莞城镇运河以西的行政区域范围。
城内区办事处辖城内、罗沙两个管理区,下有东正、东城、宣化、同德、市桥、白沙塘等39个居委会;是年11月,分城内管理区为市桥、东正、西正三个管理区。城外区办事处辖西隅、北隅、博厦、细村四个管理区,下有平定里、中山、振华、戴屋庄、细村等33个居委会。
至此城内区街道辖四管理区,城外区街道辖四管理区。各管理区机关称办事处。
1989年,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所辖西正管理区并入市桥管理区。至此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辖七管理区。
1993年4月,花园新村居民管理区由莞城划入附城管辖。
1999年,撤销管理区,建立村(居)委会。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所辖七管理区分别改为街道工作办公室。
2002年4月,撤销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设立莞城街道,所辖七街道工作办公室建制不变。
2003年7月,莞城街道撤销所辖七街道工作办公室,设立九社区居民委员会,即市桥、东正、西正、罗沙、西隅、北隅、博厦、细村、兴塘、创业等社区。原辖下居民委员会改称居民小组。
2010年,莞城街道所辖细村社区并入北隅社区,称北隅细村社区或北隅(细村)社区或北隅社区。
南城街道沿革
1985年10月,莞城镇与篁村区公所合署办公(3月始)。
1986年2月,撤销莞城镇、篁村区建制,设立莞城区街道。
1987年10月,撤销莞城区街道,设立城内区街道、城外区街道、篁村区街道。篁村区办事处,管辖原篁村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即12个农村管理区和1个居民管理区。农村管理区:胜和、篁村、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边、白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等和篁村区居民管理区(原乡级篁村镇,由原元美生产大队与居民大队合并)。
1993年3月,析西平管理区设立鸭形岭管理区。
1994年5月,鸭形岭管理区更名为雅园管理区。
1995年1月,设立宏远居民管理区。
1996年9月,设立鸿福居民管理区。
1999年8月,撤销管理区建制,分别设立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篁村区办事处辖14村委会3居委会,是为胜和、篁村、元美、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边、白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雅园等村委会和篁村区、宏远、鸿福等居委会。
2001年10月,篁村区办事处更名为南城区办事处(
《关于东莞市篁村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南城街道办事处的批复》2001-10-12)。
2002年11月,新设立新城社区。
2003年4月,撤销村委会,均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篁村区居委会与元美村委会合并组建元美社区居民委员会。至此篁村区办事处管辖胜和、篁村、元美、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边、白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雅园、宏远、鸿福、新城等17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9月,在东莞大道以东片区成立宏图社区居委会。南城街道共辖有1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4个为新型社区:鸿福、新城、宏远、宏图,主要服务地属南城开发的商业、商住楼盘小区;14个为具有集体
经济实体的社区:胜和、篁村、元美、亨美、新基、蛤地、水濂、西平、三元里、周溪、袁屋边、白马、石鼓、雅园等6个社区为一级集体经济。
2015年,南城区办事处规范名称为南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南城街道办事处管辖18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为鸿福、宏远、胜和、元美、亨美、三元里、篁村、新基、周溪、袁屋边、白马、石鼓、蛤地、西平、雅园、水濂、新城、宏图等社区居民委员会。
万江街道沿革
1986年2月,万江区公所及所属乡镇建制,设立万江区街道(
《关于东莞市市区设置莞城区、万江区、附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下辖18个农村管理区和1个居民管理区。即万江、石美、拔蛟窝、谷涌、小享、滘联、共联、水蛇涌、金泰、坝头、胜利、新和、新村、大汾、罗屋璺、流涌尾、新谷涌、大莲塘等农村管理区和居民管理区。
1987年8月,析胜利管理区设立官桥滘、简沙洲(包括虾公坎、清水凹)管理区。万江区共辖20管理区和1居民管理区。12月,析拔蛟窝管理区设立蚬涌、黄粘洲管理区,莫屋新村与石美管理区的莫屋村合并设立莫屋管理区。万江共辖23管理区和1居民管理区。
1991年3月,析金泰管理区设立曲海、牌楼基管理区;7月,析罗屋壆设立严屋管理区。万江区辖26个管理区及一个居民管理区
1999年8月,撤销管理区建制,分别设立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万江区辖26村委会和1居委会,即万江、石美、拔蛟窝、谷涌、小享、滘联、共联、水蛇涌、金泰、坝头、胜利、新和、新村、大汾、罗屋璺、流涌尾、新谷涌、大莲塘、桥滘、简沙洲、蚬涌、黄粘洲、莫屋、曲海、牌楼基、严屋等村委会和万江墟居民委员会。
2002年11月,万江区街道更名为万江街道(2002-11-01)。实际未执行。
2003年9月,撤销村委会,均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万江区辖27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4年8月,设立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至此,万江区辖28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5年,万江区办事处规范名称为万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增设坝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万江街道辖万江墟、万江、石美、莫屋、拔蛟窝、黄粘洲、蚬涌、谷涌、小享、滘联、上甲、新村、 新谷涌、共联、水蛇涌、大莲塘、牌楼基、严屋、大汾、流涌尾、金泰、曲海、坝头、胜利、官桥滘、简沙洲、新和、新城、坝新等29社区居民委员会。
东城街道沿革
1986年2月,撤销附城区公所及所属乡镇建制,设立附城区街道(
《关于东莞市市区设置莞城区、万江区、附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附城区办事处辖19农村管理区和1居民管理区。是为堑头、梨川、樟村、上桥、下桥、柏洲边、峡口、鳌峙塘、周屋、余屋、温塘、桑园、主山、石井、同沙、光明、立新、牛山、火炼树等农村管理区和岗贝居民管理区。
1992年6月,黄旗林场、同沙林场由市林业局划入附城管辖。
1993年4月,花园新村居民管理区由莞城划入附城管辖。
1996年7月,黄旗林场、同沙林场分别从附城划归市林业局管辖。
1997年,成立东泰花园居民管理区, 属附城管辖。
1999年,撤销管理区成立村民委员会。附城共成立19个村民委员会。
2000年3月,广东省民政厅批复附城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同意东莞市附城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东城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粤民基 2000 18号 2000-03-17)。4月14日,实际执行为更名为“东城区办事处”。管辖19个村民委员会:堑头、梨川、樟村、上桥、下桥、柏洲边、峡口、鳌峙塘、周屋、余屋、温塘、桑园、主山、石井、同沙、光明、立新、牛山、火炼树和3个居民委员会:岗贝、花园新村、东泰花园。
2001年8月,黄旗林场、同沙林场分别从市林业局划归东城管辖。东城管辖19个村民委员会,3个居民委员会,2个国营林场(黄旗林场、同沙林场) 。
2002年11月5日- 2003年春,19个村委会均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城管辖2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个国营林场。
2009年7月,设立星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5年5月,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东莞市东城区办事处的名称……规范为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规范东城街道办事处机构名称和职能的通知》东机编 2015 42号 2015-05-20)。
2018年,东城街道辖2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为岗贝、花园新村、东泰、温塘、桑园、周屋、余屋、鳌峙塘、峡口、柏洲边、上桥、下桥、樟村、梨川、堑头、主山、石井、同沙、光明、牛山、立新、火炼树、星城等社区居民委员会。
石碣镇沿革
1986年11月,撤销石碣区公所,设立石碣镇。原石碣区公所所辖乡镇改设为管理区。石碣镇辖15农村管理区1居民管理区,是为王屋洲、黄家山、唐洪、水南、刘屋、横滘、鹤田厦、沙腰、四甲、梁家村、桔洲、两南、涌口、单屋乡、黄泗围等农村管理区和石碣镇居民管理区。翌年4月,正式实施。
1989年3月,王屋洲、黄家山管理区划归石龙镇。
1998年12月,各管理区改村委会或居委会。石碣镇下辖14村委会和1居民委员会:石碣、唐洪、水南、刘屋、横滘、鹤田厦、沙腰、四甲、梁家村、桔洲、两南、涌口、单屋乡、黄泗围和石碣镇居民委员会。
2007年,石碣镇居民委员会更名石碣镇城中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石碣镇辖14村委会和1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为石碣、唐洪、水南、刘屋、横滘、鹤田厦、沙腰、四甲、梁家村、桔洲、两南、涌口、单屋乡、黄泗围等村委会和城中社区居民委员会。
石龙镇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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