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城区部分
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穗府函〔2019〕166号)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 2019-07-23
http://zwgk.gz.gov.cn/GZ00/2.3/201907/65e608138c524dcd9645ba3065ed3e61.shtml增城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城区部分街道
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增府报〔20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荔湖街道。以荔城街道原管辖的罗岗、明星、光明、太平、五一、西瓜岭、三联等7个村委会和雁塔社区居委会区域为荔湖街道行政管辖范围。荔湖街道办事处驻荔湖大道91号。
二、同意设立宁西街道。以永宁街道原管辖的冯村、中元、石迳、斯庄、路边、下元、郭村、湖中、百湖、湖东、九如、白水、章陂等13个村委会和宁西社区居委会区域为宁西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宁西街道办事处驻镇前街25号。
调整后,荔城街道管辖棠厦、庆东、木潭、龙角、莲塘、群爱、桥头、棠村、廖隔塘、廖村、迳吓、蒋村、新联、庆丰、城丰、夏街、金星等17个村委会和富鹏、锦绣、沙园、百花、开园、华峰、荔星、金竹、西园、挂绿、继枚、相江、凤凰、环翠、兴发、沿江等16个社区居委会。荔城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荔城大道148号)。
永宁街道管辖叶岭、公安、翟洞、塔岗、蒌元、陂头、简村、岗丰、长岗等9个村委会和荔湖城、永和、南香山、凤凰城、凤凰城第二、凤凰城第三、凤馨苑等7个社区居委会。永宁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荔香街31号)。
你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
管理与控制,确保
行政区划调整顺利实施;严格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完成调整的组织实施,及时做好勘定行政管辖范围分界线、更新行政区划图、公告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等工作。完成调整后,你区应指导街道办事处按上级规定的行政管理
体制进行运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调整组织实施情况。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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