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坪区、嘉陵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南府函〔2019〕73号
高坪区、嘉陵区人民政府:
高坪区政府《关于东观镇等23个乡(镇、街道)
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高府〔2019〕63号)、嘉陵区政府《关于李渡镇等39个
乡镇(街道)
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嘉府〔2019〕105号)收悉。经六届市委常委会第151次会议、六届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高坪区青松街道,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高坪区青莲街道管辖,青莲街道办事处驻清政街2号。
二、同意撤销嘉陵区凤垭街道,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嘉陵区南湖街道管辖,南湖街道办事处驻嘉凤路2号。
三、其余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以省政府批复为准。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高坪区、嘉陵区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
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此复。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http://www.nanchong.gov.cn/news/show/c99eb344-51d8-4e19-b112-733912a759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