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津县调整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
(成府函〔2019〕135号)
新津县政府:
《新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安西镇等10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新津府报〔2019〕107号)收悉。经报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普兴镇、金华镇,设立普兴街道,以原普兴镇和原金华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普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普兴街道办事处驻新中路33号。
二、撤销花桥镇,设立花桥街道,以原花桥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花桥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桥街道办事处驻白鹤东路1号。
三、撤销花源镇,设立花源街道,以原花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花源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源街道办事处驻正源路88号。
四、撤销文井乡、新平镇,设立宝墩镇,以原文井乡和原新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宝墩镇的行政区域,宝墩镇人民政府驻龙泰路8号。
五、撤销方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西镇管辖,安西镇人民政府驻安西街120号。
六、撤销邓双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永商镇管辖,永商镇人民政府驻君山路199号。
上述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减量、赋能、增效、便民”方向,加快构建事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工作,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http://cdmzj.chengdu.gov.cn/cdmzj_gb/c121879/2019-12/26/content_c1e0e1edf06342b988b340eb1e0b13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