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5月2日15时,在宜宾地委第二招待所会议室举行《
四川省宜宾
地区宜宾县安富、水东、水河公社划归云南省管辖的
行政区划调整协议书》签字仪式。参加签字仪式的人员有云南省工作组、昭通地委工作组全体成员,宜宾地委、宜宾县委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横江区、安边区和安富、水东、水河公社负责人等。在《协议书》上签字的人员有云南省革委代表杨正南、白玉清,昭通地区革委代表常廷范,四川省革委代表乔钟灵,宜宾地、县革委代表刘永玖(地革委副主任)、王涤补(县革委副主任)、罗北陵(县农工部副部长)。《协议书》指出:四川省宜宾县的安富、水东、水河公社共20个大队166个生产队5139户23933人,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耕地27066亩,全部划归云南省昭通地区管辖,“自交接之日起,四川省宜宾县停止行使行政管辖权力,由云南省昭通地区接替行使行政管辖权力”。三个公社划归云南后,川滇两省在这一地段的省界,以金沙江、横江的江心为界。7月1日,国务院以国发〔1974〕70号
文件批复川滇两省革委:“同意将四川省宜宾县安富、水东、水河三个公社划归云南省绥江县管辖,建厂期间,昭通地区可加强领导。”
根据一些文字材料记述,1974年由四川宜宾划入云南的三个公社(安富、水东、水河),是划入的绥江县,而非“水富区”,那么待全部划入水富,是在1981年水富正式设县的时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