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省委召开会议,对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村合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标志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启动。
湖南总面积21万平方千米,不同地区间自然条件差距相当大,平原、丘陵、山区等各种地形错综复杂。不同地区人口和面积分配有一定规律,平原湖区人口分布稠密,丘陵区、半山半丘区、山区依次递减。山区人烟稀少,但山区崇山峻岭多、面积宽广,半山半丘区、丘陵区、平原湖区又依次递减。将全省现有122个县市区分为平原湖区、丘陵区、半山半丘区和山区4个类型,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间自然条件差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政管理以及民族宗教、民俗文化、历史沿革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综合考虑了各县市区人口数量、地理位置、地貌特征、城镇化率以及前两轮乡镇撤并情况等因素。
因此,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科学合理确定乡镇、村的人口、面积规模,不同的地形类别,平均每个乡镇面积、人口的预期规模不同,撤并的幅度也不一样,全省不搞一个标准、一刀切、一般齐。总的原则是平原湖区乡镇、村人口多一些,山区乡镇、村人口少一些;山区乡镇、村区域面积大一点,平原湖区乡镇、村区域面积小一点。各县市区在确保完成并乡镇合村任务前提下,辖区内乡镇、村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允许灵活对待。
在具体实施中,明确分A、B、C、D四个类型确定乡镇类别,其中平原湖区(A类)乡镇人口5.5-7.5万人、面积130平方千米左右;丘陵区(B类)乡镇人口4.5-5.5万人、面积150平方千米左右;半山半丘区(C类)乡镇人口3.5-4.5万人、面积160平方千米左右;山区(D类)乡镇人口2-3.5万人、面积180平方千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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