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唐书·方镇表》乾元元年至广德二年间置有振武军节度使,由于无其他资料佐证,亦极少反对者。然本人认为该时段不可能置有振武军节度使。
一、《新唐书·振武军》的记载《新唐书·方镇表》:乾元元年,置振武节度押蕃落使,领镇北大都护府、东受降城、中受降城、麟胜二州。
《新唐书·方镇表》:广德二年,朔方节度复兼单于大都护罢河中、振武节度,以所管七州隶朔方。
二、振武军、单于大都护府同理于金河县(附镇北都护)1.单于大都护府:
《唐会要》: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塞北诸蕃。皆云振武是单于故地。不可存其名号。以启戎心。臣谨详国史。武德四年。平突厥后。于振武置云中都督。麟德元年。改为单于都护。圣历元年。改为安北都护。开元八年。复为单于都护。其安北都护旧在天德。自贞观二十一年在甘州。迁徒不定。今请改单于都护为安北都护。敕旨。从之。《元和郡县图志》:本汉定襄郡之盛乐县也,后魏都盛乐,亦谓此城。武德四年平突厥,於此置云州,贞观二十年改为云州都督府,麟德元年,改为单于大都护府,垂拱二年改为镇守使,圣历元年改置安化都护,开元七年隶属东受降城,八年复置单于大都护府。 2.振武军
《元和郡县图志》:振武军,单于都护府城内,天宝中王忠嗣置。……(金河县)中。郭下。……初,景龙二年,张仁愿於今东受降城置振武军,天宝四年,节度使王忠嗣移於此城内,置县曰金河,即後魏什翼犍所都盛乐之地。 由上知,天宝四年王忠嗣于单于大都护府置振武军,并置金河县(即单于大都护府郭下),故
振武军节度使若存在,当由单于大都护兼任。
3.镇北大都护府
《元和郡县图志》:天德军……本安北都护,贞观二十一年,於今西受降城东北四十里置燕然都护,以瀚海等六都督、皋兰等七州并隶焉。龙朔三年,移於碛北回纥本部,仍改名瀚海都护。总章二年,又改名安北都护,寻移於甘州东北一千一十八里隋故大同城镇。垂拱元年置大同城镇,其都护权移理删丹县西南九十九里西安城。景龙二年,又移理西受降城。开元十年,又移理中受降城。天宝八年,张齐丘又於可敦城置横塞军,又自中受降城移理横塞军。十二年,安思顺奏废横塞军,请於大同川西筑城置军,玄宗赐名曰大安军。十四年,筑城功毕,移大安军理焉。乾元後改为天德军。缘居人稀少,遂西南移三里,权居永清栅,其理所又移在西受降城。《旧唐书·德宗纪》:建中二年七月辛巳,以行在都知兵马使浑瑊检校左仆射、同平章事、灵州大都督,充朔方节度使、邠宁振武永平奉天行营副元帅。以邠宁节度使李怀光兼灵州大都督、单于镇北大都护、朔方节度使。……兴元元年三月己亥,诏授李怀光太子太保,其余官职并罢。其后历任朔方、振武节度使均不兼领镇北都护,故当于兴元元年罢镇北都护府。
三、乾元广德间单于大都护均由朔方节度使兼领若考察乾元广德间振武军/单于大都护之沿革,其关键在于梳理朔方节度使在此期间是否仍兼领单于(副)大都护。故问题的关键转变为朔方节度使在此期间的变迁,由于此时任朔方节度使者仅郭子仪、仆固怀恩二人,故兼论及二人职官迁转:
天宝十四载十月,郭子仪改卫尉卿,兼单于安北副大都护、灵武太守,摄御史中丞,权充朔方节度关内支度营田盐池押诸蕃部落副大使知节度事六城水运等使。
《郭公庙碑铭后碑》:改卫尉卿兼单于安北副大都护灵州刺史摄御史中丞权充朔方节度关内支度营田盐池押诸蕃部落副大使知节度事六城水运等使。《旧唐书·玄宗纪》:天宝十四载十月癸酉,以郭子仪为灵武太守、朔方节度使。 宝应元年十二月,仆固怀恩授
河北副元帅、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令、灵州大都督府长史、单于镇北大都护、朔方节度使。
《旧唐书·仆固怀恩传》:先是,去冬郭子仪以怀恩有平定河朔之功,让位于怀恩,遂授河北副元帅、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令、灵州大都督府长史、单于镇北大都护、朔方节度使,仍加实封四百户,通前一千户。《旧唐书·代宗纪》宝应元年十二月辛未,仆固怀恩为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令,灵州大都督府长史、河北副元帅。 广德二年正月,郭子仪为灵州大都督单于镇北大都护充朔方节度大使及关内支度营田盐池押诸蕃部落等使六城水运使管内观察处置使余如故。
《郭公庙碑铭后碑》:又兼灵州大都督单于镇北大都护充朔方节度大使及关内支度营田盐池押诸蕃部落等使六城水运使管内观察处置使余如故。 广德二年五月,仆固怀恩罢灵州大都督府长史、单于镇北副大都护、充朔方节度、关内度支营田盐池押诸蕃部落副大使、知节度事、六城水运使、河北副元帅等职。
《旧唐书》:广德二年五月癸未,制:"太保、兼中书令、灵州大都督府长史、单于镇北副大都护、充朔方节度、关内度支营田盐池押诸蕃部落副大使、知节度事、六城水运使、河北副元帅、上柱国、大宁郡王仆固怀恩,先任灵州都督府长史单于镇北副大都护及河北副元帅朔方节度等使宜并停,其太保、兼中书令、大宁郡王如故。《谕仆固怀恩诏》:……太保兼中书令灵州大都督府长史单于镇北副大都护充朔方节度关内支度营田盐池押诸蕃部落副大使知节度事六城水运使兼河北副元帅上柱国大宁郡王怀恩,……但以河北诸将,自竭忠诚,朔方三军,已有管属,不可更置统领,复为节制。其先任灵州都督府长史单于镇北副大都护及河北副元帅朔方节度等使宜并停,其太保兼中书令上柱国大宁郡王并如故。……。注:时仆固怀恩叛,由于正月郭子仪已任灵州大都督、单于镇北大都护、朔方节度使,故《谕仆固怀恩诏》称“朔方三军,已有管属,不可更置统领,复为节制”。
其后至大历十四年,郭子仪一直兼任灵州大都督单于镇北大都护充朔方节度大使。
故自乾元元年至广德二年,单于大都护始终由灵州大都督府长史、朔方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兼领,故不可能存在振武军节度使。
关于乾元广德间朔方节度使的几个易混淆的问题探讨(排除他官充朔方节度): 1. 乾元二年李光弼代郭子仪为“兵马副元帅”而非“朔方节度使”。许多资料认为乾元二年李光弼取代郭子仪出任朔方节度使,此说不当。
《旧唐书·肃宗纪》乾元二年三月丙申,以郭子仪为东畿、山南东、河南等道节度、防御兵马元帅,权东京留守,判尚书省事。辛巳,制以赵王系为天下兵马元帅,司空兼侍中李光弼为副。《旧唐书·郭子仪传》:中官鱼朝恩素害子仪之功,因其不振,媒孽之,寻召还京师。天子以赵王系为天下兵马元帅,李光弼副之,委以陕东军事,代子仪之任。《旧唐书·李光弼传》乾元二年八月,加光弼太尉中书令,代郭子仪为朔方节度兵马副元帅,以东师委之。《旧唐书·仆固怀恩传》……(仆固怀恩)寻充都知兵马使。及李光弼代子仪,怀恩又副之。乾元二年,进封大宁郡王,迁御史大夫、朔方行营节度。《授李光弼副知行营事制》:“为天下兵马元帅赵王系之副,知节度行营事”。 那么郭子仪是否担任过天下兵马副元帅呢?显然是的。
《旧唐书·肃宗纪》至德二载四月戊寅,以郭子仪为司空,兼副元帅,统诸节度;
《授郭子仪兵马副元帅制》:司空子仪可兵马副元帅。
《郭公庙碑铭后碑》:又充副元帅余如故。
乾元二年后,郭子仪是否仍充任朔方节度使呢?答案是肯定的。
至乾元三年,郭子仪仍以朔方节度使兼任邠宁、鄜坊节度使
《旧唐书·肃宗纪》乾元三年正月戊子,以朔方节度使郭子仪兼邠宁、鄜坊两道节度使。《旧唐书·郭子仪传》:三年正月,授子仪邠宁、鄜坊两镇节度使,仍留京师。 另外一个角度,李光弼在乾元三年初的官职中并无朔方节度一称。
《授李光弼太尉中書令制》:司空兼侍中幽州大都督府長史河北節度支度營田經略等使副元帥知諸道節度行營上柱國鄭國公光弼…… 2. 仆固怀恩初领朔方节度为朔方行营节度,郭子仪并未去节度使。《仆固怀恩朔方节度使制》工部尚书兼御史大夫陇右观察处置等使大宁郡王仆固怀恩经武大才济时良具今以寇穷河洛思用讨除宜辍务于西陲俾廓清于东夏可充朔方行营节度。《旧唐书·仆固怀恩传》:代宗即位,拜陇右节度,未行,改朔方行营节度,以副郭子仪。至宝应元年十二月,郭子仪才让朔方节度使。《旧唐书·仆固怀恩传》:先是,去冬郭子仪以怀恩有平定河朔之功,让位于怀恩,遂授河北副元帅、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令、灵州大都督府长史、单于镇北大都护、朔方节度使,仍加实封四百户,通前一千户。 3. 李国贞所领朔方为行营兵马使:据
《旧唐书·肃宗纪》:上元二年八月辛巳,以殿中监李若幽为户部尚书,充朔方镇西北庭陈郑等州节度使,镇绛州,赐名国贞。似于此时李国贞任朔方节度使,实非也,李国贞所充朔方镇西北庭陈郑等为行营兵马使。见其《神道碑》。
据
《唐故通议大夫守户部尚书兼御史大夫持节充朔方镇西北庭兴平陈郑等州行营兵马及河中节度都统处置使兼管内观察使权知绛州刺史赐紫金鱼袋赠扬州大都督府李公神道碑铭(并序)》,其充任朔方镇西北庭兴平陈郑等州行营兵马使、河中节度都统处置使兼管内观察使。
四、结论由上可确知,乾元广德间朔方节度使仅有郭子仪、仆固怀恩二人充任,他们皆兼任单于大都护,故此时断无振武军节度使。
后记
本人最近对方镇资料重新进行梳理,与以往研究者最大不同是处理《方镇表》的原则:全面否定《新唐书·方镇表》,对方镇表上与其他资料(本纪、列传、墓志、政书、敕书等)
1. 相合者则采
2. 不合者则否
3. 其他资料无载者则疑(宁否,不姑从)
以往论者,多采用“其他资料无载,姑从《方镇表》”。鉴于发现《方镇表》繁不胜数的错误,建议摒弃这种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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