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县,就是把县缩小,人口密度大的县尽量把县域的面积缩小到1000平方公里以内。人口密度小的县的面积也要尽量控制在2000平方公里以内。缩县以后,除了县城以外,在县域内不允许再存在其它的镇。现有的非县城的建制镇如果不具备发展成为城镇,那就改设为街道。
改镇,就是把所有的县都改为镇。一把手的行政级别由原来的县处级改为“镇处级”。把“县”这个历史名称彻底去除!由原来的县管乡镇模式改变为镇管乡(村)街(道)。可以考虑把目前的乡镇上的集市所在的行政村改为街道,没有集市的行政村改为乡。镇管乡,乡自治。地级市市辖区原本相当于县处级,现在转变为“镇处级”。
在缩县改镇以后,那些面积大的地级市,管辖县的数量多的地级市也需要缩小和划分,也可以说是并县设市。
由此形成城市――城镇――乡街三级现代化的城乡体系。形成省市――州市――镇区――乡街四级行政区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