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一个帖子提及自然村,忽然感觉自然村与
行政村,在南、北方有些差异。
北方平原
地区,视野开阔,土地平整,人们方便在一个水源可靠的点聚居,实行村外耕作,集中居住,容易形成自然村庄,一个自然村更容易组成一个行政村。
南方丘陵地区,平地稀缺,作耕地嫌少,平地不会用于集中建房,水源随意可寻,因此单独居住不会有用水困难。一家人占一个小山头或一条小山沟建造一栋房屋,有的地方好远还没有一另一家人,一个山头,一条山沟少则一户人家,多则三五户人家,难以形成自然村落,一般只有靠行政村来捏合,更有一个山头,一条山沟的三五户人家,还分属两三个行政村,这些地方
地名叫“村”、“庄”的极少,居住地叫“冲”、“坳”、“塅”、“塘”、“坝”、“桥”、“山”、“某某屋场”等等的多,几乎没有叫“村”或“庄”的。
如今公路傍聚居的户数多一些,成线状连接,图
交通方便花钱买地搬迁建房的不少,这些人家分属几个行政村的更多。
倒是南方高寒山区容易形成自然村,叫“某某寨”的不少,这与少数
民族聚族而居,共同防御有关。
已结合“休闲居士”关于“水”的补充编辑。
[ 此帖被石莽在2020-11-29 09:4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