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皖江
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5号):原则同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皖江城市带包括
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滁州、池州、铜陵、宣城8个地级市全境以及六安市的金安区和舒城县。
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设立广西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包括
梧州、贵港、玉林、贺州4市。
2011年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设立
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庆沿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包括
涪陵、巴南、九龙坡、璧山、永川、双桥、荣昌等7个区县。
2011年10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设立
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发改地区〔2011〕2188号):设立湖南省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包括
衡阳、郴州、永州三市。
2011年12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设立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发改地区〔2011〕2997号):设立湖北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体区为
荆州市;
辐射带动区范围为荆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
201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设立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发改地区〔2012〕1341号):晋陕豫黄河三角地区包括
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和陕西省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同意设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设立江西省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赣州市……同意设立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甘肃兰白
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包括
兰州市、白银市。
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四川广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施
方案的批复》(发改西部〔2013〕660号),同意设立四川广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包括
广安市。
2014年1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宁夏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设立宁夏银川-石嘴山,包括
银川市、石嘴山市。
2018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印发<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643号):
湘南地区包括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毗邻湘南的湘西地区包括湘西自治州、怀化市、邵阳市。
2020年9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印发<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地区〔2020〕1499号)。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包括
安徽省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市以及滁州市定远、凤阳、明光和六安市霍邱四县(市)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省级(际)合作共建园区。
2020年12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支持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复函》(发改地区〔2020〕1877号):支持建设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示范区范围包括
阜新、朝阳两市。
[ 此帖被晦象先生在2022-02-19 22:3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