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腾致雨:东邓柯用得,西邓柯就用不得?
(2023-05-31 22:18)
哈哈哈,找到了能分设的算法了
关于在江达和昌都北部增设1个县的事情,我过去一年也经常想起。我想,80年代初期既然能在这里批准新增2个县就一定有他的合理性。如果公式不能支持昌都市卡若区和江达县分县,那一定是公式有问题,表示有悖常理。
症结肯定还是在“高海拔修正”上。我过去的修法肯定有问题,可我没办法,找不到更好的。
但是今天我可能意外找到了一个比较合理的海拔修正法。这个方法把西藏所有区县的规模都修到了0.5以上,最小的琼结县0.57。原来的设计中,0.5以下的县必须撤销,这样琼结县就保住了,能撤最好,不撤也行。
同时修出了8以上的大区县17个(未修正前只有昌都市卡若区和那曲市色尼区2个),其中16以上过大的区县1个(即色尼区20)。卡若区15、江达县12、芒康县10和丁青县13,是昌都地区四大县。而他们正是1980年代昌都地区申请一分为二的4个县。不过4县都在 [8,16] 区间,说明当初增设4县可能并不成熟。
如果不增加2个,而是卡若区和江达县各出1部分增设1县就可以,大体就是将原来的拉多宗分出来单独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