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
1、宁夏吴忠市。
1954年4月,宁夏省河东回族自治区成立,辖金积、灵武、吴忠、同心四县市(1955年4月代管盐池县,12月正式管辖),并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合署办公。9月,宁夏省建置撤销,河东回族自治区隶属甘肃省。
1955年2月1日,河东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分署办公。4月28日,河东回族自治区更名为吴忠回族自治州。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自治州撤销,吴忠市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
1973年4月,设立银南行政公署,属自治区派出机构。
1998年5月,撤销银南地区和县级吴忠市,设立地级吴忠市,县级吴忠市改称利通区。
2、宁夏固原市。
1953年10月,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地级)成立,自治州首府为固原县,辖西吉、海原、固原3县。1955年11月,国务院批准,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改名为固原回族自治州。
1958年0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举行成立会议,通过了撤销固原回族自治州,以及设置固原专署和改泾源回族自治县为泾源县的方案。9月5日,此方案经国务院第79次会议批准生效。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撤销固原回族自治州,成立固原专区。
1958年11月,甘肃省泾源县划归宁夏,归属固原专区。1970年7月,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行政公署,行署驻固原县,辖固原、海原、西吉、隆德、泾源5县。
1983年10月,从固原县析出彭阳县。2001年7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固原地区和固原县,设立地级固原市。
第二组:
1、普洱市。
1950年,设立宁洱专区。
1951年,改普洱专区。
1953年,分设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专区级)。普洱专区托管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
1955年,普洱专区移思茅专区。
1955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
1973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属云南省,不再由思茅专区托管。
2、保山市。
1950年,设保山专区。
1953年,保山专区分设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专区级)。
1956年,撤销保山专区,并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
1963年,恢复保山专区。
1969年,撤销德宏州,并入保山专区
1971年,恢复德宏州。
3、丽江市。
1957年,分丽江专区设立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专区代管迪庆州
1973年,迪庆州由云南省直辖,丽江专区不再代管。
(1973年以前云南省那一波专区、自治州纠缠的,只有红河哈尼族州和蒙自专区至今没有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