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6楼爱在战国于2007-03-18 20:59发表的 :
鹤峰,古称柘溪、容美,又称容阳。战国属巫郡,秦属黔中郡,汉为武陵郡,南北朝称溇水蛮,宋代称施中蛮,元代属四川,明清归湖广。元至正十年(公元1350年)设立四川容米峒军民总督府,1367改设军民宣抚司,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改置容美长官司,1374年再改为容美宣慰司。明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复置宣抚司,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再改宣慰司。
清雍正年间,朝廷对西南诸土司实行“改土归流”政策。1733年容美宣慰司使田*如不满清朝政策,拒不进京,清政府追究,派大兵压境,终以武力迫使容美土司“改土归流”。1735年始将容美土司分设一州一县,即鹤峰州和五峰县,隶属宜昌府,首任知州毛峻德。至此结束了930年的田氏世袭统治(公元806年至公元1735年,即唐元和元年至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904年(光绪三十年),鹤峰州升直隶厅,隶属湖北布政司施鹤道。
1912年,民国政府对鹤峰废厅为县,称鹤峰县,属湖北省,首任县知事毕时苑。1915年改属荆南道,1926年属施鹤道。1928-1933年创建苏维埃政府,属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湘鄂边苏维埃联县政府管辖。1934年属湖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1936年改属第七行政督察区。1949年11月18日鹤峰解放,1949年11月25日成立鹤峰县人民政府,属湖北省恩施专员公署,赵鹤巢任代理县长。1968年9月成立鹤峰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4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属恩施行署 。1980年5月成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撤销鹤峰县革命委员会。1983年8月19日,因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撤销鹤峰土家族自治县,仍称鹤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