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省份调整,我觉得至少要有以下几点才具备可操作性:
1、现有省份的省会、省名保持不变,省会升直可排除;
2、现有省界尽量保持,只适合对个别市县进行调整,如淮海省牵扯数省不可行;
3、现有自治区不宜动,也不必新增自治区。
4、着重对人口大省(超过7千万者,基本也是经济大省)进行调整。
如此,我以为可调整者如下:
1、北三县可划归北京,合并为一个区。
2、河北分京津以北的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设燕山省或渤海省,省会秦皇岛。
3、山东省可分胶东五市设胶东省或者用重庆模式设青岛直辖市。
4、江苏可分苏北及安徽天长设江淮省或淮扬省,省会淮安或扬州。
5、河南可有两种方案:(甲)分豫北地区设平原省,省会新乡;(乙)以焦柳线穿过及以西的焦作、济源、洛阳、三门峡、平顶山、南阳设河洛省,省会洛阳。
6、广东可分京广线以东地区为岭东省或东江省,省会深圳。
7、四川可有两种方案:(甲)分南充、广安、达州、巴中、广元、遂宁、绵阳设嘉陵省,省会南充;(乙)分宜宾、泸州、内江、自贡、乐山、攀西设金沙省,省会宜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