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中西部地区设置一些直辖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中央转移支付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共同富裕的步伐应该会加快一些。”
这句话大错特错。
直接对接中央的,行政级别、干部级别、权限必然要变成省部级。不然中央布置的任务,你没权限接;中央派下来的干部,不能到你这里成了贬官了。如果副省级的【直辖市】能拿到这么多资源,正省级的省和直辖市凭什么不给?
你自己都知道“在财富总额一定的情况下,谁多吃了都会影响到其他地方”,那么为什么还要增设直辖市不断稀释中央拨款?
你所谓的共同富裕是什么意思?如果大家一起把中央拨款分了就算共同富裕了,那干脆一个村一个直辖市,全富裕了。这不是搞笑吗?自己没有财政造血能力,强行增加行政级别变成直辖市,有什么用?不就是掩耳盗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