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孙文政.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变迁考述[J].内蒙古社会科学,2022,43(06):74-80.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2.06.011.
孙文政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金末元好问依据金朝实录编写了《中州集》《壬辰杂编》两部书,为元代编写《金史》提供了相当丰富的史料。但由于元好问是山西人,远离金源内地,对金代上京路(今黑龙江省全境、吉林省部分地区,以及俄罗斯远东部分地区)的情况不够了解,加上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变动频繁而相关记载较少,故《金史》中对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变动记载模糊,给金代上京路研究带来了很大困难。1949年以前,金代上京路研究成果较少,且大部分集中在金上京城的地望问题上。新中国成立以后,一些金史研究者利用历史文献结合考古资料,对金代上京路所属的路、府、州、县进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其中,涉及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研究的专著有4部,但均没有对上京路行政区划变动展开论述。朱国忱在《金源故都》一书中指出金代上京路及其所辖行政区划及统治机构前后有一些变化,他说:“金代的上京路建置较早,《金史·世纪》记述女真诸部统一战争中已见有‘路’的称呼,尽管这种‘路’与金政权建立之后的路并不完全相同,但所谓‘内地’诸路仍沿用其旧称,并成为上京路所辖区域。上京路及其所辖行政区划以及统治机构的设置,前后还有一些变化。在此不做具体描述,只做一般性的介绍。”[1](P.40)景爱《金上京》在行政建置一章论及了上京路的变迁。他指出:“上京会宁府不仅是金朝的都城,而且还是上京路的治所。金承辽制,以路作为地方上的最高行政区,相当于现在的省……上京路为十九路之一,其长官兵马都总管,由上京留守兼任。在海陵王罢废上京期间,由会宁府尹兼任。在正隆二年(1157年)削上京之号以后,上京路改称会宁府路,故《大金国志》在记载金朝地方区划时,有会宁府路而无上京路。”[2](P.214)王禹浪《金代黑龙江述略》论述了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特点。他提出:“从金代黑龙江地区的行政建制的分布规律中可以看出,当时金朝从中原迁到黑龙江地区的汉人,主要居住在会宁府附近。因此这一带行政建制主要是按照中原的旧制设置了路、府、州、县,而在蒲与路、胡里改路等地则因主要居民是女真人和原住居民,所以其行政建制以猛安谋克制为主。”[3](P.57)余蔚《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认为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的变动与其地位高低有关:“早期的济州路(原黄龙府路)、蒲与路等万户路较婆速、曷懒等都统司路地位为低;由万户路改置节度使路之后,它们与京路以及由都统司路改置的都总管路还是有地位差异。”[4](P.509)而关于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变动研究的专题论文目前尚未见到。鉴于此,本文对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变迁的历史过程进行详细梳理,敬请指正。
一、金初上京地区的行政建置
女真人正式行政官职的设置始于景祖乌古迺被辽朝授予节度使。《金史·世纪》记载:“辽主召见于寝殿,燕赐加等,以为生女直部族节度使。辽人呼节度使为太师,金人称都太师者自此始……既为节度使,有官属,纪纲渐立矣。”[5](卷1P.5)《金史·百官志》记载:“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5](卷55P.1215)女真完颜部凭借辽朝授予节度使一职的权力,以按出虎水(今松花江支流阿什河)为中心,不断发展自己,势力逐渐强大,最终统一了女真各部,建立金朝。在此过程中,随着统治地域的扩大,出于统治需要,金太祖阿骨打在各地相继设置了军政机构,由此金代的行政区划开始初步形成。
《金史·地理志》记载:“上京路,即海古之地,金之旧土也。国言:‘金’曰:‘按出虎’,以按出虎水源于此,故名金源,建国之号盖取诸此。国初称为内地,天眷元年号上京。”[5](卷24P.550)上京地区金初称金源内地,其地域范围非常有限,女真各部散居其中,金朝在金源内地实行猛安谋克制度以管理女真各部。金朝建立后,没有被阿骨打征服的女真各部也都纷纷前来归降,阿骨打为了加强对他们的统治,将其编为猛安谋克,按照各部的大小,较大部落酋长任命为万户,中等规模部落酋长任命为猛安,较小部落酋长任命为谋克,建立了猛安谋克制。《金史·地理志》上京路下辖的蒲与1、胡里改2两路金初置万户,但万户具体设置时间没有记载。检索《金史》,万户官名出现的最早时间为太祖天辅二年(1118)三月。《金史·太祖纪》记载:“天辅二年三月庚子,以娄室言黄龙府(今吉林省农安县城)地僻且远,宜重戍守,乃命合诸路谋克,以娄室为万户镇之。”[5](卷2P.31) 这当是金初在诸路设置万户官的开始。金初设置蒲与路万户、胡里改路万户的时间,与黄龙府万户的设置时间相差应不会太远。当时黄龙府路、蒲与路、胡里改路还不隶属于会宁府路,因为会宁府路尚未设置,该地区还只是“皇帝寨”。《金史·食货志》记载:“天辅六年,既定山西诸州,以上京为内地,则移其民实之。”[5](卷46P.1032)此处所称上京当是追述,此时上京会宁府还没有上京之名。不过大量移民的进入使该地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金太宗建都城、金熙宗置上京路奠定了基础。
《金史·地理志》记载:“旧有会平州,天会二年筑,契丹之周特城也,后废。”[5](卷24P.550)《金史·太宗纪》记载:“天会二年四月戊午,以实古迺所筑上京新城名会平州。”[5](卷3P.50)这两则史料说的是金太宗天会二年(1124)在原辽周特城基础上修建了会平州城。会平州建立不久改名会宁州。《金史·地理志》记载:“会宁府,下,初为会宁州,太宗以建都,升为府。”[5](卷24P.551)会平州改称会宁州后,因建都升格为府。会宁府管辖的范围有限,只是附近的部族和县。《金史·兵志》记载:“(天会)四年,伐宋之役,调燕山、云中、中京、上京、东京、辽东、平州、辽西、长春八路民兵,隶诸万户,其间万户亦有专统汉军者。”[5](卷44P.993)此处的上京指的是辽代上京临潢府,金代上京路此时还没有正式设立。
二、乌古迪烈统军司的隶属
金代上京路正式设置于熙宗时期。《金史·地理志》记载:“天眷元年,置上京留守司,以留守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5](卷24P.551)天眷元年(1138)会宁府升上京,置上京留守司,上京留守兼会宁府尹,并兼上京路兵马都总管。《金史·兵志》记载:“熙宗皇统五年,又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浸移兵柄于其国人,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5](卷44P.993)从猛安谋克等级制度来看,如前所述《金史》明确记载会宁府为下等府,作为下等的府不可能管辖附近其他的路或府,故此时金代上京路与蒲与、胡里改、曷懒等路没有隶属关系,各路统归金朝中央政府管辖,但肇州隶属于会宁府。
金熙宗时期,金朝北边蒙古等游牧部族势力渐强,时常侵扰金朝北部边疆,致使乌古迪烈统军司行政区划发生变化。金代乌古迪烈统军司是辽代乌古敌烈统军司的延续。《金史·太宗纪》记载:“天会二年闰三月已丑乌虎里、迪烈底两部来降。”[5](卷3P.50)金太宗为了安置乌虎里、迪烈底两部降人,承袭辽制设置乌古迪烈统军司。《金史·习古乃传》记载:“乌虎里部人迪烈、划沙率部来降,朝廷以挞僕野为本部节度使,乌虎为都监……于是迪烈加防御使,为本部节度使。”[5](卷72P.1666)此时金乌古迪烈统军司治所还应设在辽乌古敌烈统军司治所。辽末金初,乌古迪烈降人逐渐形成塔塔尔和广吉剌(弘吉剌)部。金熙宗时期,乌古迪烈统军司境内的广吉剌部就左右摇摆,时而联合蒙古各部攻打金朝,时而联合金朝攻打蒙古各部。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了金朝与蒙古诸部间的多次战争,从中可以发现乌古敌烈统军司的辖区变化和其隶属于上京路的大致过程。宋绍兴五年(金天会十三年,1135)冬,“金主亶以蒙古叛,遣领三省事宋国王宗磐提兵破之,蒙古者,在女真之东北,在唐为蒙兀部……”[6](卷96P.1594)《完颜希尹神道碑》背面碑文记载:“萌古斯扰边,王偕太师宗磐奉诏往征之。口口其口落浮口口口口口以口口口入朝奏捷,初陛辞日太傅王曰:若获畜牧,当留备边用。”[7](P.81)此碑证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载金初宗磐征蒙古一事属实,而非王国维考证的“征蒙本事之无根也”[8](卷15P.743)。王国维说:“《金史·熙宗纪》宗磐与宗翰、宗幹并领三省事在(天会)十四年(1136)三月,且《纪》及《宗磐传》,并无征蒙古事。”[8](卷15P.743)王国维依据宗磐并领三省事是在天会十四年(1136)三月,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领三省事宗磐征蒙是天会十三年(1135)而怀疑征蒙古之事的存在。其实《完颜希尹神道碑》所记“王[完颜希尹]偕太师宗磐奉诏往征”蒙古,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五年(1135)宗磐领三省事并无关系,《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宋人后来的记述。王国维忽视了《金史》记载的“天会十三年十一月,以尚书令宋国王宗盤[磐]为太师”[5](卷4P.70)这条史料,其正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的宗磐伐蒙古相吻合。《大金国志》也记载了天会十三年(1135)宗磐出征蒙古之事:“冬,皇伯领三省事、宋王宗磐提兵攻盲骨子,败之。”[9](卷9P.138)综合《完颜希尹神道碑》《金史》《大金国志》的相关记载,天会十三年金朝征蒙古之事应属实。
宋绍兴九年(金天眷二年,1139),“女真万户呼沙虎北攻蒙古部,粮尽而还。蒙古追袭之,至上京之西北,大败其众于海岭”[6](卷133P.2143)。屠寄认为:“此海岭当是海拉尔之译音,或指今齐齐哈尔西呼伦贝尔东之兴安岭。”[10](卷1P.23)不论海岭是今海拉尔或兴安岭,都说明蒙古已进入兴安岭以西地域,也就是说蒙古已经跨过金初婆卢火所浚界壕(今横跨俄、中、蒙三国岭北金长城,也有人认为是辽长城),此时婆卢火所浚的界壕对于金政权来说已失去了作用。
宋绍兴十三年(金皇统三年,1143)三月,蒙古复叛金,“初,鲁国王昌既诛,其子星哈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与蒙古通,蒙古由是强取二十余团塞,金人不能制”[6](卷148P.2388)。绍兴十六年(金皇统六年,1146)八月,“金元帅宗弼之未卒也,自将中原所教神臂弓弩手八万人讨蒙古。因连年不能克,是月,领汴京行台尚书省事萧博硕诺与蒙古议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团塞与之,岁遣牛羊米豆,且命册其酋鄂伦贝勒为蒙古国王,蒙人不肯。”[6](卷155P.2514)绍兴十七年(金皇统七年,1147)三月,“金人与蒙古始和,岁遣牛羊米豆绵绢之属甚厚。于是蒙古鄂伦贝勒乃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金人用兵连年,卒不能讨,但遣精兵分据要害而还。”[6](卷156P.2529)
皇统六年金朝所割二十七团塞是否包含皇统三年蒙古强取的二十团塞,史料记载并不明确。即使包括在内,二十七团塞也不是一个小地方;而如果不包括,则前后加在一起应是四十七团塞,这当是一个较大的地方。据《中国历史地图集》所标示,金上京路与蒙古边界是以海拉尔以北的根河、克鲁伦河上游为界。[11](PP.42~43)这条界河辽代就存在。金初婆卢火在其南岸浚界壕,成为金与蒙古边界。冯永谦《岭北长城考》一文依据西平河即胪朐河(今克鲁沦河)推定:“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团塞与之,当即割让克鲁伦河及额尔古纳河以北之地,给与居住在鄂嫩河流域的蒙古。”[12]如果真如冯先生推定,那就谈不上金割地与蒙古了,因为金初根河、克鲁伦河以北已属于蒙古地域。因此,金割给蒙古的二十七团塞应在根河、克鲁伦河以南。在根河、克鲁伦河以南东西流向的河流,近者为海拉尔河或者兴安岭东嫩江西某支流,无论是海拉尔河以北还是嫩江西某支流以北,都可说明金初婆卢火所浚界壕已归属蒙古。蒙金于皇统七年(1147)三月始和,金兵退守到兴安岭以东,在金东北路界壕内侧,选择险要地方筑边堡把守。金与蒙古以兴安岭东的东北路界壕边堡为界。[11](PP.44~45)这就使得金代乌古迪烈统军司管辖区域缩小,其原先治所已被蒙古占领,不得不内迁隶属于上京路管辖。因此,《金史·地理志》将乌古迪烈统军司记于上京路条下,“乌古迪烈统军司……与蒲与路近”[5](卷24P.553),反映出乌古迪烈统军司与上京路的隶属关系。
三、金海陵王对上京行政区划的调整
海陵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了行政体制改革。《金史·兵志》记载:“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省并中京、东京、临潢、咸平、泰州等路节镇及猛安谋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称为‘诸猛安谋克’,循旧制间年一征发,以补老疾死亡之数。”[5](卷44P.993)海陵王省并诸路节镇,对各地猛安谋克进行改制,取消金熙宗时期实行的上中下等级划分,统一称猛安谋克,从而削弱了女真宗室猛安谋克的地位。
天德三年(1152),海陵王又罢诸路万户官。《金史·海陵纪》记载:“天德三年十一月癸亥,诏罢世袭万户官,前后赐姓人各复本姓。”[5](卷5P.98)《金史·兵志》记载:“(天德)三年,以元帅府为枢密院,罢万户之官,诏曰:太祖开创,因时制宜,材堪统众授之万户,其次千户及谋克。当时官赏未定,城郭未下,设此职许以世袭,乃权宜之制,非经久之利。今子孙相继专揽威权,其户不下数万,与留守总管无异,而世权过之。可罢是官。若旧无千户之职者,续思增置。国初时赐以国姓,若为子孙者皆令复旧。”[5](卷44P.1003)上述史料说明海陵王罢免万户的原因是由于金源地方一些路的世袭万户官权势过大,总管已经难以制约。鉴于此种情形,海陵王免除部分世袭万户官,以削减各地宗族的权势,加强中央集权。
金代上京路境内的万户就是在天德三年十一月改为节度使的。前述金初设置万户的蒲与路、胡里改路亦改置节度使,“蒲与路,国初置万户,海陵例罢万户,乃改置节度使……胡里改路,国初置万户,海陵例罢万户,乃改置节度使”[5](卷24PP.552~553)。泰州都统由宗室婆卢火家族世袭。金制“以三十人为谋克,五谋克为一千户[猛安],四千户为一万户,四万户为一副统,两副统为一都统,此复国初之名也”[5](卷44P.1004)。海陵王为削弱宗族势力,也将泰州都统改为泰州节度使,原泰州都统吾扎忽任泰州节度使。正隆六年即大定元年(1161),吾扎忽改任临潢府尹,朝廷另派蒲察乌里雅担任泰州节度使。这样,原来泰州都统一职由婆卢火家族世袭的局面得以改变,婆卢火家族权势被削弱。
海陵王的一系列改革使金源地区行政区划发生了重大变化,原先各自独立的蒲与、胡里改、恤品等路先后隶属于上京路管辖。蒲与、胡里改、恤品等金源内地从金初就采用猛安谋克制度,海陵王改革主要是削弱世袭的猛安谋克权力,将其军政大权收归中央,在这些地区改置节度使管理当地军政事务。鉴于泰州汉人、契丹、渤海等人口较多、汉化程度较高,海陵王采取军民分开的办法,将泰州都统改为泰州节度使管理民政事务,另设德昌军管理军政事务。管理泰州民政事务的泰州节度使司,在行政上隶属于金代临潢府管辖;管理军事事务的德昌军节度使司,隶属于金代上京路管辖。《金史·地理志》记载:“泰州德昌军节度使……海陵正隆间,置德昌军,隶上京。”[5](卷24P.563)
海陵王通过地方行政改制,把金源地方的军权收归自己手中,解决了朝廷调动猛安谋克军队的困难问题。之后,海陵王大量迁移金源内地猛安谋克到中原地区,为迁都、伐宋做准备。《金史·曹望之传》记载:“诏买牛万头给按出虎八猛安徙居南京者,望之主给之。”[5](卷92P.2035)《金史·兵志》记载:“徙上京路太祖、辽王宗幹、秦王宗翰之猛安,并为合扎猛安,及右谏议乌里補猛安,太师勗、宗正宗敏之族,处之中都。斡论、和尚、胡剌三国公,太保昂,詹事乌里野,辅国勃鲁骨,定远许烈,故杲国公勃迭八猛安处之山东。阿鲁之族处之北京。按达族属处之河间。”[5](卷44P.993)海陵王迁移金源内地诸猛安到中原后,随之把金朝都城从金上京迁到金中都(今北京),“海陵贞元元年迁都于燕,削上京之号,止称会宁府,称为国中者以违制论”[5](卷24P.550)。海陵迁都后,废掉会宁府上京之号,会宁府失去京都地位,降为一般的路。《金史·完颜宴传》记载:“海陵迁都,晏留守上京……在上京凡五年。”[5](卷73P.1673)金熙宗“天眷元年,置上京留守司,以留守兼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5](卷24P.551)。熙宗时上京留守兼本府尹和本路兵马都总管,而完颜宴担任上京留守,但不再兼任上京路兵马都总管,可见,海陵迁都后会宁府不仅失去了都城的地位,也失去了总管府的地位。此时的上京留守不再管辖蒲与、胡里改、恤品等路事务,蒲与、胡里改、恤品等路均不再隶属于上京路,而是直接隶属于金朝中央,属于各自独立的行政区划建置。
四、金世宗时期上京行政区划的变化
上京路行政区划在金世宗时期再度发生变化。《金史·世宗纪》记载:“大定十三年七月庚子,复以会宁府为上京。”[5](卷7P.159)金世宗重新以会宁府为上京作陪都。上京恢复都城地位后,其在海陵王迁都前的原有行政区划大部分得以恢复,原来管辖的蒲与、胡里改、恤品等路重新隶属于上京路管辖。但也有原来隶属的部分地方被划归其他行政区划管辖。《金史·选举志》记载:“凡府试策论进士,大定二十年定以中都、上京、咸平、东平四处,至明昌元年,添北京、西京、益都为七处,兼试女直经童。凡上京、合懶、速频、胡里改、蒲与、东北招讨司等路者,则赴会宁府试。咸平、隆州、婆速、东京、盖州、懿州者,则赴咸平府试。”[5](卷51P.1146)此则史料记载隆州考生到咸平府考试,说明从大定二十年(1180)至明昌元年(1190)期间,原上京路管辖的隆州在行政区划上不再隶属于上京路而是隶属于咸平路。
金世宗大定初年,由于海陵末年横征暴敛,引起北方各族人民反抗。上京路辖区内乌古迪烈统军司、肇州等地,爆发了契丹人窝斡领导的反金大起义。《金史·窝斡传》记载:“辟沙河千户十哥等与前招讨使完颜麻泼杀乌古迪烈招讨使乌林荅蒲卢虎,以所部趋西北路。”[5](卷133P.2850)在这次契丹人大起义中,乌古迪烈招讨使被杀,此后《金史》中再不见有乌古迪烈招讨使的记载。《金史·尼厖古钞兀传》记载:“尼厖古钞兀……会世宗继位辽阳……与都统吾扎忽、副统浑坦讨窝斡……事平,迁西北路招讨使,改东北路。”[5](卷86PP.1922~1923)这是《金史》里关于东北路招讨使最早的记载。可见,在窝斡反金大起义被镇压之后,金世宗在恢复乌古迪烈招讨司建置时,将原乌古迪烈统军司改名为东北路招讨司。
乌古迪烈统军司改称东北路招讨司后,治所亦发生了变化。《金史·兵志》记载:“大定五年……东北路者,初置乌古迪烈部,后置于泰州。”[5](卷44P.1003)从这则史料可以看出金东北路招讨司于大定五年(1165)移置到泰州。谭其骧先生说:“《志》不载改称移置之确年;以北边形势推之,约当在大定四、五年窝斡余党既平,筑边堡于泰州、临潢境上之时。”[13](P.320)余蔚在《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里赞同此说,认为“可为确论。并路之时,应定于大定五年”[4](P.558)。 金东北路招讨司移置泰州城后,与原先设置在泰州城的德昌军节度使司同城。《金史·夹谷查剌传》记载:“(大定)九年,(夹古查剌)出为东北路招讨使,兼德昌军节度使。”[5](卷86P.1926)东北路招讨使夹古查剌兼任德昌军节度使,说明此时东北路招讨司已经迁移到泰州城,移置到泰州城后的东北路招讨司,仍隶属于上京路管辖。
金世宗晚年对上京路行政区划又进行了调整。《金史·世宗纪》记载:“(大定二十四年十一月)丙午,尚书省奏徙速频、胡里改三猛安二十四谋克以实上京……大定二十五年四月甲子,诏于速频、胡里改两路猛安下选三十谋克为三猛安,移置于率督畔窟之地,以实上京。”[5](卷8P.188)这两次人口迁移后,金朝势必要在迁移地设置管理机构,从而使金代上京路行政区划发生变化。
五、金章宗对上京行政区划的调整
金章宗即位后对上京路行政建制再度进行了改革。首先,废除曷苏馆路。《金史·地理志》记载:“曷苏馆路……明昌四年废。”[5](卷24P.553)曷苏馆路废除的原因不详,曷苏馆路废置后的归属也没有史料记载。承安三年(1198),金章宗降低上京路所管辖的蒲与、合懒、恤品、胡里改等路的行政级别,改节度使为节度副使。《金史·地理志》记载:“蒲与路……承安三年,设节度副使……合懒路……承安三年,设兵马副总管……恤品路……承安三年,设节度副使……胡里改路……承安三年,置节度副使。”[5](卷24PP.552~553)金章宗将上述诸路主官由节度使降为节度副使,其目的应该是为了提高上京路总管的权力,以加强对上京路地区的统治。与此同时,金章宗把肇州由过去的济州支郡升格为节镇。《金史·地理志》记载:“肇州……承安三年,复以太祖神武隆兴之地,升为节镇,军名武兴。五年,置漕运司,以提举兼州事。”[5](卷24P.551)承安三年(1198)肇州升格为节镇,再置武兴军,肇州节度使与武兴军节度使由一人担任;承安五年(1200),肇州设置漕运司,废除武兴军,肇州节度使一职由漕运司提举兼任,“肇州以提举兼本州同知,同提举兼州判”[5](卷57P.1323)。
在金章宗时期,隶属于上京管辖的东北路招讨司与泰州防御使司分城而治,泰州防御使司置于长春县,是为金代新泰州城,原旧泰州城则置金安县。《金史·地理志》记载:泰州“承安三年复置于长春县,以旧泰州为金安县,隶焉”[5](卷24P.563)。泰州防御使司置于长春县后,东北路招讨司、德昌军节度使、金安县三个机构仍然设治于旧泰州城。东北路招讨司随着金朝北部形势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虽然完颜宗浩在承安三年北伐打击了广吉剌、合底忻、山只昆等游牧部族,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宗浩认为其症结在于东北路招讨司距离边界较远。《金史·宗浩传》记载:“去境三百里,每敌入,比出兵追袭,敌已遁去。至是,宗浩奏徙之金山,以据要害。设副招讨使二员,分置左右,由是敌不敢犯。”[5](卷93P.2074)
《金史·兵志》记载:“泰和间,以去边尚三百里,宗浩乃命分司于金山。”[5](卷44P.1003)对于东北路招讨司“分司于金山”的问题,学者多有不同的认识。李建才认为:“《金史·宗浩传》载:‘初,朝廷置东北路招讨司泰州,去境三百里’,《金史·兵志》载,泰州‘去边尚三百里’。这里所说的泰州都是指旧泰州而说的。今城四家子古城西北距金代界壕边堡正为300里,和文献记载完全相符。”[14](PP.25~26)李建才说两处记载的泰州都是旧泰州,即城四家子古城,与学术界认定的泰来县塔子城为旧泰州的观点相左。《金史·宗浩传》里的泰州当是旧泰州,《金史·兵志》里的泰州当是指新泰州。如果说徙之金山是从新泰州迁到旧泰州的话,那也就是从城四家子古城迁到塔子城古城,从地理位置来看,这两个古城西北与金东北路长城直线距离都在300里左右。这样从新泰州迁到旧泰州,并没有达到接近于金东北路长城的目的。所以,宗浩所“奏徙之金山”当不是指将东北路招讨司从新泰州迁到旧泰州,而是“分司于金山”。
宗浩“命分司于金山”是泰和间的事情,此处之金山当不是指《金史》里记载的金山县,也不是《金史》里记载的金安县。检《金史》出现5处金山县,都是金初攻打辽泰州附近的金山县,有金一代不见设有金山县的记载。金承安三年设置过金安县,“旧有金安县,承安三年置,寻废”[5](卷24P.563),到泰和年间已经废置。而且,宗浩为有效防御北部游牧部族侵扰,设置左右两个分司,以加强北部边防,两个东北路招讨分司不可能同住一个县城,而应该是分别驻守在不同的险要地方。所以,这里的金山当是指今天的大兴安岭而言。谭其骧考证:“金山,今兴安岭。”[15](P.182)《金史·章宗纪》载:“泰和八年四月甲寅,以北边无事,勅尚书省,命东北路招讨司还治泰州,就兼节度使。”[5](卷12P.283)此次东北路招讨司还治于泰州是指从旧泰州移治新泰州,否则,东北路招讨使就无法兼任泰州节度使。史料还明确记载“其副招讨仍置于边”[5](卷12P.283) ,也就是说东北路招讨司从旧泰州移治新泰州后,两个分司治所没有发生变化。
六、金末上京路的废置
金卫绍王时期,金朝已经走向衰败,在蒙古强大的军事打击下,金朝廷被迫从金中都迁到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宣宗迁汴,动摇了军心民心,对金源内地的上京路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上京路陷入经济衰败、政治混乱的局面。金崇庆元年(1212),耶律留哥在隆安、韩州一带,聚众十余万人,自立为王。《元史·太祖纪》记载:“七年(1212)壬申春正月,耶律留哥聚众于隆安,自为都元帅……八年癸酉春,耶律留哥自立为辽王,改元元统。”[16](卷1P.16)《金史·完颜铁哥传》记载:“贞祐二年……宣抚使承充召铁哥赴上京,命伐蒲与路。”[5](卷103P.2282) 说明此时蒲与路已经不受上京路管辖。
金源内地耶律留哥割据自立,堵死了金朝赖以退守之路。宣宗贞祐二年(1214),金朝为了备御耶律留哥,任命蒲鲜万奴为辽东宣抚使。《金史·奥屯襄传》记载:“十一月,诏谕襄及辽东路宣抚使蒲鲜万奴、宣差蒲察五斤曰:上京、辽东国家重地,以卿等累效忠勤,故委腹心,意其协力尽公,以徇国家之急。及详来奏,乃大不然,朕将何赖。自今每事同心,并力备御,机会一失,悔之何及!且师克在和,善钧从众,尚惩前过,以图后功。”[5](卷103P.2276)与此同时,金朝复升肇州“为武兴军节镇,置招讨司,以使兼州事”[5](卷24P.551)。《金史·乌古论德升传》记载:“宣宗迁汴,召赴阙,(乌古论德升)上言:泰州残破,东北路招讨司猛安谋克人皆寓于肇州,凡征调往复甚难。乞升肇州为节度使,以招讨使兼之……诏从之。”[5](卷122P.2658)《金史·纥石烈德传》记载:“是岁,肇州升为武兴军节度。”[5](卷128P.2773)金宣宗原本把平定耶律留哥叛乱寄托在蒲鲜万奴身上,可是蒲鲜万奴到东北之后,不但没有出兵平乱,反而拥兵自立,建立东夏国。《金史·纥石烈桓端传》记载:“贞祐三年,蒲鲜万奴取咸平、东京沈、澄诸州,及猛安谋克人亦多从之者。”[5](卷103P.2278) 金源内地上京路被耶律留哥、蒲鲜万奴与蒙古三方势力包围。《金史·纥石烈德传》记载:“贞祐二年……蒲鲜万奴逼上京。”[5](卷128P.2773) 《金史·阿鲁真传》记载:“兴定元年,承充为上京元帅,上京行省太平执承充应蒲鲜万奴。”[5](卷130P.2800)上京行省完颜太平抓住上京元帅完颜承充,将其献给蒲鲜万奴。至此,金代上京路大部分地区或被东夏国占领,或被蒙古军占领,上京路不复存在。
注释
1金代蒲与路故城遗址目前有两说:一说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乡古城遗址;一说在今黑龙江省富裕县大泉子乡古城遗址。
2金代胡里改路故城遗址目前有两说: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城北依兰古城;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土城子乡古城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