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省军区改称“都指挥使司”,军分区和非直辖市的警备区改称为“卫”,设在县级行政区的人民武装部改称为“所”。
现存的军区体制,除了不负责自筹军饷,军衔和军籍不世袭,不负责民政以外,跟明朝卫所制已经很像了。明朝卫所制在明朝中期以後,也慢慢脱离了一线战斗序列,实际承担军事任务的变成了——“总兵”和他统帅的“家丁”、“营兵”和部分“卫所兵”。形成了一种“野战部队管理链条和属地化军事组织逐步脱钩”的规律。战区制改革也是把军队从大军区中剥离出来了,战区本身也是一个战时才能领兵的“总兵”模式。
从名称美化和历史文化传承角度,我支持这么改名。当然,并非照搬古代制度,而是名字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