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火炬街道、东汪镇2个街镇不再由市经开区托管,恢复由所在行政区襄都区管理。
今年3月,我市在完成托管区域调整的基础上,出台《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创新提出对市管开发区在财政运行体制、税收征管体制、国企监管体制、社会事务管理体制、司法管辖权限、创新招商机制、协调联动机制7个方面改革措施,着力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
今年5月,我市印发《关于推进县(市、区)管理开发区发展的九条建议》,明确县(市、区)管理的开发区不再承担托管乡镇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