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设区市主城区的市辖区范围不应该有农业用地。主城市辖区平原面积不应该超过300平方公里,特别是核心的区,面积宜在100平方公里内。
行政面积小,更有利于集中开发建设,特别得珍惜土地资源。面积小的城市公共资源更集中,不会随意搬迁市政府。特别是搬迁政府后老城衰落新城开发失败,弄得城市衰败。杜绝无序开发新城,多点开发新城城市负债风险大。
我觉得一片新城崛起必有老城衰败,普通城市没有能力城市更新的可以直接废弃老城。城市得一直扩张,这个思维也得换换了。50年以上的老城,人口下降严重的超过半数的片区,直接剔除城区。人口下降特别严重的,直接都不要管理了。比如说路破损不修,路灯坏了不管。重点是都不能给上户口。
把老城的人赶走,启动城市更新。农村就是农村,搞不懂什么叫城中村。把农村拆迁农村照样是农村,城市可能还会因为农村开发变得像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