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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市汇川区高桥、洗马路街道拟部分区划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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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1-23
https://www.zyhc.gov.cn/xwzx/ywtt/202401/t20240119_83570750.html
区政协五届二十七次主席会议召开
时间:2024-01-19 09:45:37 文章来源:聚焦汇川
1月17日,区政协五届二十七次主席会议召开。区政协主席石重友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政协副主席李涛、何念玲、孔令军、钟方俊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重塑全市财政管理体系的意见》等内容,协商讨论《关于上海路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工作方案》《关于高桥、洗马路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方案》,听取区政协机关落实重塑全市财政管理体系工作汇报、各委(室、中心)2024年工作打算。
[ 此帖被郗山板板在2024-01-23 12:1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1-28
高桥街道6个社区、洗马路街道8个社区。难道要搞平均?
本人原ID:啊谁。
kinda为本ID的小号。
海天一色看潮起,暮鼓晨钟听风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06-06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06-06
https://www.zyhc.gov.cn/zwgk/jcxxgk/zcwj/hff/202312/t20231222_83386615.html
关于印发《高桥、洗马路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22 13:04:58
文章来源:汇川区政府办公室
汇府发〔2023〕17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桥、洗马路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高桥街道办事处、洗马路街道办事处、区后勤服务中心:
《汇川区高桥、洗马路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方案》已经五届区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19日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桥、洗马路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方案
由于城市发展和历史原因,我区中心城区高桥街道、洗马路街道之间存在管辖范围交叉的历史遗留问题,给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市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汇川区中心城区经济发展需要,并进行充分调查论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高桥街道、洗马路街道部分行政管辖范围进行调整。为确保行政管辖范围调整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三、调整范围
将洗马路街道添阳社区第八网格,天义厂棚户区改造还房B区整体划入高桥街道高桥社区进行管理。
调整后洗马路街道下辖:添阳社区、玉石坝社区、隋阳阁社区、新舟社区、洗马社区、汇川社区、高泥社区、仁和苑社区。辖区面积4.9平方千米,总人口28139户44037人,调整后减少409户1220人。洗马路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新舟社区。
调整后的高桥街道下辖:兴洲坝社区、高桥社区、泥桥社区、黄泥社区、十字社区、高石社区。辖区面积15.9平方千米,总人口16484户47662人,调整后新增409户1220人。高桥街道办事处驻地为高桥社区。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时限和部门职责,启动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2.广泛开展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宣传(自决定启动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至申报结束)。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大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舆论导向,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3.相关街道组织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居支两委会议,广泛宣传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形成相关会议记录(附签到册),收集有关影像资料。
4.相关街道组织召开镇街级党政联席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各界人士座谈等会议,广泛宣传部分行政管辖范围调整工作,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形成相关会议纪要、意见和决议。
5.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问卷调查、随机抽样等方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分析论证行政区划调整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6.开展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各区直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形成相关报告、意见等材料。
7.区人大常委会、政协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依法按程序形成相关决议或意见。
8.区委组织召开区委全委会议,研究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形成全委会议决议。
(二)第二阶段(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办公室收集汇编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文件、报告、图纸等资料,草拟请示,经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后行文逐级报批。
(三)第三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
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上级部门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获省政府批复后,妥善做好挂牌等相关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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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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