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民国,北京的实际政区名从来出现过“北京”。我们今天所熟悉的北京其实是个明朝以来的俗名。
历史上,我国有多京制的现象,为了分不同的都城,会依其方位,称作某京或某都。唐朝有两都:西京京兆府(今陕西西安)、东都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北宋有四京:东京开封府(今河南开封)、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此处的“某京/都”就是相应都城的头衔,一般来说,一旦失去都城地位,京号就不再与其发生联系。
今天的南京市,在明朝洪武年间,真正的统县政区名是应天府,并拥有京师的京号。明成祖(太宗)朱棣经靖难之变夺得皇位后,于永乐元年(1403)升自己的发迹地北平府为“北京”,作为“行在”(天子行銮驻跸的所在),并改统县政区名为“顺天府”。永乐十九年(1421)正月,朱棣正式以“顺天府”为京师。而旧都应天府获得留都的名份,京号改称南京。这样,明朝形成了南北两京制。
南北两京制形成后,因京师顺天府曾作为“北京”,且留都京号为“南京”。“北京”作为京师的俗名开始长期被民间沿用。这一俗名甚至出现在了明朝官修的《明实录》中,如《太宗文皇帝实录》永乐十九年(1421)四月十二日记载:“近年营建北京,官军悉力赴工。”
1644年清兵入关,迁都北京,原旧都盛京改为留都。顺治十四年(1657),清世祖仿效顺天府的命名和建制,在盛京城内设奉天府。如果按照方位,顺天府俗名应该为“南京”,奉天府为“北京”。但经过几百年的沉淀,“北京”开始与地域挂钩了,成了特指顺天府的地名,民间一直称呼它为“北京”。
1914年10月4日,北洋政府将顺天府改为省级政区京兆地方,又称京兆特别区域。城市型政区“市”也在民国初年出现了。1914年4月,于顺天府下设京都市政公所统辖城区,置督办一名,由内务总长兼任。1921年1月,北洋政府定市名为“京都”。次年6月,确定京都为特别市,京都特别市正式成立,内务总长仍兼任行政首长。1928年北京结束了作为民国首都的历史。6月28日,国民政府将“京都”市更名为“北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