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珠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
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珠机编〔2024〕7号)
1、洪湾保税十字门北片区(含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由香洲区管理;
2、鹤洲南片区由金湾区管理;
3、鹤洲北片区、白蕉南片区由斗门区管理;
4、万山区管理范围仍为
一体化运作前的区域(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
1、万山区与保税区将不再实行一体化运作,万山区党委、万山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2、珠海保税区方面,将不设党的领导机构,党的建设由香洲区委统一领导;
3、保税区管委会(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委会)委托香洲区管理,需管委会决策的事项,由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与香洲区政府常务会议联合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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