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的特殊情况,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
不过对于这种情况的特殊性,到底如何理解,可能每个人还有不同的看法
在此谈一下我的理解:
1. 大兴安岭地区的特殊情况,只是黑龙江省下面还有森工、农垦,共三套系统共存的一种极端情况
2. 加格达奇、松岭二区,与 新林、呼中二区并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是跨省了而已,
但跨省的情况也不是孤例,比如著名的雪乡的实际位置出于吉林省,但归属是黑龙江省森工系统的大海林林业局。
3. 大兴安岭地区最初是黑区(时称特区),它与一般的地改市之前的地区并非一回事,而是特区转正。
其下辖的四个区(历史上不止这四个)更是黑区。
但是特区转正时并未解决下属问题,比如其下辖的区,还有部分未设区的区域(对应今漠河、塔河北部),是何种情况。
4. 大兴安岭地区实际应该依赖于呼玛县而存在,因为
第一,加松二区非合法区域,
第二,呼新二区本就属呼玛县,
第三,漠塔二县系由呼玛县析出
而事实上,在大兴安岭特区最初设立的时候,呼玛县本部并不被包含在内,但该特区侵占了呼玛县大部。
后来呼玛县整体被划入,可以视为大兴安岭特区以此获取了一个合法的身份。
5. 其实黑区不是问题,因为毕竟它不是光明正大存在的。黑区跨省也不是问题,各种经济区都可以跨省。
问题就出在,这个黑区被转正成了地区。
不过也好,因为地区并非一级政府,仍然可以暧昧得存在着。
这里不谈最终怎么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