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率先对“山西”之名进行考定的是考据名家顾炎武,《日知录》卷31“河东山西”条云:“河东、山西,一地也。唐之京师在关中,而其东则河,故谓之河东;元之京师在蓟门,而其西则山,故谓之山西,各自其畿甸之所近而言之也。古之所谓‘山西’即今关中。《史记·太史公自序》‘萧何填抚山西’,《方言》:自山而东,五国之郊。郭璞解曰:六国惟秦在山西。”顾氏之论列相当简略,搜罗也不完备,故对《日知录》进行研究的学者们对此条考释进行了一些补充修正,其中以王鸣盛阐发较多。诸家考释结论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共识;1、河东与山西为一地;2、古文献中所谓“山西”或谓华山以西(包括关中、陇、蜀等地),或谓河东。现代学者基本上遵从上述考释结论,只是在文字表达上更趋严密,将元代河东山西道及明代山西布政司的建立作为“山西”成为正式政区名称的开始。
笔者认为,从秦汉至元明,“山西”之名在古文献中并不罕见,因而清代及现代学者们的探讨总体上失之简略,没有能够发掘出“山西”之名演变的真实轨迹,似乎元河东山西道与明山西布政司的出现只是人为指定的结果。在本文中,笔者在较全面地搜集并分析文献中“山西”名号记载的基础上,探讨从秦汉至元这一称谓内涵的演变,特别强调辽金时期一种全新的“山西”概念的出现,试图廓清“山西”成为政区名称的真正历史渊源。
一
山西,顾名思义,即谓山脉西侧,与山南、山北、山东一样,只是表示以某座山脉为座标的大致方位,本身并没有特定的含义。而将“山西”作为某一特定区域的称谓,至迟至汉代已经出现。如《史记·太史公自序》所云“萧何填抚山西”,张守节《正义》释为“谓华山之西也”。又如《货殖列传》载:“夫山西饶材、竹、谷、鲈、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又“夫天下物所鲜所多,人民谣俗,山东食海盐,山西食盐卤,领南、沙北固往往出盐,大体如此矣。”这里“山西”均指华山以西,其范围有时专指关中,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仅仅局限于关中之地。这便是最早流行的“山西”概念,与今天山西省所辖地域无关,这种概念为以后中原王朝的士大示所沿用。
班固在《汉书》卷69《赵充国辛庆忌传》后作赞曰:“秦汉以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秦将军白起,郡人,王翦,频阳人。汉兴,郁郅王围、甘延寿,义渠公孙贺、傅介子,成纪李广、李蔡,杜陵苏建、苏武,上邦上官桀、赵充国,襄武廉褒,狄道辛武贤、庆忌,皆以勇武显闻、苏、辛父子著节,此其可称列者也,其余不可胜数。何则?山西天水、陇西、安定;北地处势迫近羌胡,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皆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耳。”为明确班固所言“山西”的地域范围,特将文中地名对应的今地列举如下:
郿,今陕西眉县东;
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北;
郁郅,今甘肃庆阳;
义渠,今甘肃庆阳西南;
成纪,今甘肃静宁县西南;
杜陵,今陕西长安县东北;
上邽,今甘肃天水;
襄武,今甘肃陇西东南;
狄道,今甘肃临洮;
天水,今甘肃通渭县西;
陇西,今甘肃临洮县;
安定,今宁夏固原;
北地,今甘肃庆阳。
班固所列地名从华山脚下远至河西走廊边缘,涉及地域相当大。《汉书》为史学名著,班固又为一代了不起的大学者,因而这段文字所阐发的观点对后世学者影响极大,与之相连的“山西”概念也广为流传。而这种“山西”概念是将当时河东及并州地区(即今山西省辖境)排斥在外的,如西汉著名将领卫青、霍去病为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人,均没有进入“山西将领”名单之中。《后汉书》卷66《郑范陈贾张列传》中载郑兴劝说更始帝曾道“山西雄桀,争诛王莽”,李贤注曰:“山西谓陕山已西也”,陕山即指华山或崤山。同样沿习了这一概念。同书卷95《皇甫张段列传》后赞云“山西多猛,三明俪踪。”所谓“三明”即段颎字纪明,武威姑臧(今甘肃武威)人;皇甫规字威明,安定朝那(今宁夏固原东南)人;张奂字然明,敦煌酒泉(即今地)人。三位将领籍贯地均隶凉州部,故又称凉州三明。李贤注云:“《前书》班固曰:秦汉以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若白起、王翦、李广、辛庆忌之流,皆山西人也。”又同书卷117《西羌传》载:“段颎受事,专掌军任,资山西之猛性,练戎谷之态情。”可见,《后汉书》的作者在很大程度上认同了班固所使用的“山西”概念。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历代中央王朝评述当时天下形势均以都畿为核心,名山大川的重要意义也是围绕这一核心来判断,即顾炎武所云“各自其都畿之所近而言之也。”秦与西汉均都长安,因而统治者就习惯于将华山或崤山作为分划天下形势的界线,班固所宣扬的“山西”概念在这种大背景下很自然地流行开来,然东汉政权定都洛阳,华山及潼关的地位不可避免地下降,这就给传统的“山西”观念带来冲击。东汉将领邓禹平定河东地区之后,光武帝刘秀在给他的策命中赞扬他“斩将破军,平定山西,功效尤著。”范晔也在后论中讲到邓禹“中分麾下之军,以临山西之隙。此处“山西”与河东相通,即指太行山之西。很明显,《后汉书》中存在着两种“山西”概念并存的现象。
太行山巍峨广袤,覆盖面积远非华山所可比拟,理应受到天下人的重视。但是从秦汉至魏晋,中原王朝的政治中心大体上在长安与洛阳之间徘徊,因而以华山及崤关为天下分界线的传统观念长期沿续下来。如与山西相对应的概念“山东”在史籍的使用频率要高得多,但由于以华山为界的“山东”同样包括太行山以东地区,故而我们很难分辩文献中出现的“山东”是否以太行山为界,河北地区往往成为山东的中心,与关中地区相对;更增加了我们分辨的难度。只有到北魏建立后,定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当时文献中出现的“山东”名称,我们才能确定无疑地肯定是以太行山为界。如《魏书》卷2《太祖纪》载:“徙山东六州民吏及徒何、高丽杂夷三十六万,百工伎巧十万余口,以充京师。”但我们很少发现当时“山西”的记录。
到隋唐时期,传统的“山西”观念与以太行山为基准的“山西”概念依然处于复杂的交织之中。据《新唐书·高祖纪》,李渊曾官居山西河东慰抚大使,《旧唐书》卷1载大业十一年李渊受“命往山西河东黜陟讨捕”。此处“山西”与河东相联,不可能是指华山以西地区;再观李渊行处,先至龙门(今山西河津),后到绛州(今山西新绛),均在今天山西晋南地区。因此我们可以确定这里“山西”定是以太行山为界。《全唐文》卷4载太宗皇帝《赈关东等州诏》提到在“关东”的范围内有“山西并潞所管”,无疑此处“山西”是指太行山以西、崤关以东地区。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传统的“山西”观念在当时士人中间还相当流行。《唐安邑明府夫人陇西郡君李氏幽壤记》所载墓主李氏为陇西成纪(今甘肃通渭北)人,但文中述其族史时云“山西上将,弈代雄杰;陇右良家,累叶钟鼎”。这里“山西”即指华山以西。又《全唐文》卷212《谏灵驾人京书》中记秦汉两朝“北假胡宛之利,南资巴蜀之饶,自渭人河,转关东之粟;逾沙绝漠,致山西之宝”,同样是承袭传统的“山西”观念。
二
辽金时期,一种全新的“山西”概念出现了。在辽金时期的记载中,“山西”之名运用相当频繁,且含义特定,与以往汉族中央王朝史籍里“山西”的两种内涵都有明显的区别,与今山西省北部地区密切相关。这种“山西”概念不仅局限于当时人们口耳相传,而且通行于王朝政令之中,已经上升为政区名或准政区名。这种状况为学者们所忽略,因而笔者将对这一时期“山西”一词内涵作较详细的论证。
1、契丹人在建国之初,就同“山西”之地发生了密切的关系。《辽史》卷73《阿古只传》载云:“神册初元,讨西南夷有功,徇山西诸郡县,又下之。”查《辽史·太祖纪》,神册元年,完颜阿骨打征服突厥、吐浑诸部后,向朔、蔚、新(即奉圣州)、武(即归化州)、妫(即可汗州)、儒等州发动进攻,始置西南面招讨司。故《阿古只传》中所谓“山西诸郡县”应指此数州。之后,契丹人又不断地向“山西”发起攻掠。《辽史·太祖纪》载天赞二年四月,阿骨打“命尧骨攻幽州,觌烈徇山西地。”同书卷75《耶律觌烈传》载:“时大元帅(即尧骨)率师由古北口略燕地,觌烈徇山西,所至城堡皆下。”这里“山西”与幽州或燕地相对,同样应指太行山以西、今山西雁门关以北地区,即当时契丹骑兵攻掠最早、最频繁的区域。
2、《辽史》中最明确地反映当时“山西”特定含义的资料是关于统和四年辽宋战争的记载。这场战争即北宋历史上著名的“雍熙北伐”。雍熙三年,宋太宗下诏北伐,宋将潘美、曹彬等人率师进人辽国境内,“诸军连拔云、应、寰、朔四州”。辽国方面紧急应战,耶律斜轸为山西方面的辽军主帅。《辽史》卷83《耶律斜轸传》载:“统和初,皇太后称制,(斜轸)益见亲任,为北院枢密使。会宋将曹彬、米信出雄、易,杨继业出代州。太后亲帅师救燕,以斜轸为山西路兵马都统,继业陷山西郡县,各以兵守,自屯代州。”在曾随从耶律斜轸出战的辽将传记中都有杨继业攻陷“山西郡县”或“山西城邑”的记载,如《辽史》卷83《耶律奚低传》、卷85《耶律题子传》与《耶律谐理传》、卷88《萧排押传》、卷94《耶律斡腊传》等。与《宋史·杨业传》相印证,《辽史》中所谓“山西郡县”即为宋军攻占的云、应、寰、朔四州。宋朝军队的北伐对辽国在当地的统治产生了严重影响,为此辽政事令室防亡奏“山西四州自宋兵后,人民转徙,盗贼充斥,乞下有司禁止”。耶律隆运也上言建议“山西四州数被兵,加以岁饥,宜轻赋税以来流民”。邢抱朴受命前往安抚,其传载云:“统和四年,山西州县被兵,命(邢)抱朴镇抚之,民始安。”又,《辽史·食货志》载统和三年“政事令室昉亦言,山西诸州给军兴,民力凋敝,田谷多躏于边兵,请复今年租。”以上种种资料均证明了辽人所谓“山西郡县”与今山西雁门关以北地区(即当时云、应、寰、朔四州)的对应关系。
3、查《辽史·地理志》,辽国正式行政区划中并无“山西”之名,传记中所云“山西郡县”或“山西四州”在西京道辖区之内,而西京道范围相当广大。我们还不能找到“山西”与西京道的直接对应关系。但文献证实“山西”之名并不仅是一个通俗地名。《辽史·百官志》“北面边防官”中有“山西兵马都统军司”之设,属西路诸司。耶律斜轸就曾任山西路兵马都统,与其本传相印证,《辽史》卷11又载:“以北院枢密使耶律斜轸为山西兵马都统,以副于越休哥。”可见,“山西”是“山西路”之略称。又,《辽史·百官志》“南面财赋官”中有“山西路都转运使司”之设,查《辽史》纪传,曾任山西路转运使的辽朝官员有杨皙、耶律俨等。由此可见,辽代山西路的存在是无法否认的,同时辽朝初年“山西”是作为正式的行政区名称。
4、辽代山西路的归属与范围,是我们讨论的一个重点内容。辽代官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官分南北,”具体说来即“辽国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州赋、军马之事”。元好问曾准确地概括为“北衙不理民,南衙不主兵”。而我们发现山西路同时受制于北、南院。如上所述,山西路兵马都统军司为北面边防官,而山西路都转运使司则为南面财赋官。其他资料也证明了这一结论。耶律斜轸就是以北院枢密使的身份出任山西路兵马都统。《辽史》卷77《耶律屋质传》载其于应历五年“为北院大王,总山西事”。同时《辽史》卷82《耶律勃古哲传》载勃古哲在辽圣宗即位后上疏言事,“称旨,即日兼领山西路诸州事。统和四年,宋将曹彬等侵燕,勃古哲击之其力,赐输忠节致主功臣,总知山西五州。”与此相印证,《辽史》卷10《圣宗纪》载乾亨四年冬十月“以南院大王勃古哲总领山西诸州事”。按辽朝官制,山西诸州县之事自然应由南面官员管理,如耶律隆运在宋朝军队退出山西后,上言请求减轻山西四州税赋以来流民,也是明证。不过在紧急时期,辽朝往往采取北南两面官联手治理,如统和四年十一月,“诏以北大王蒲奴宁居奉圣州,山西五州公事并听与节度使蒲打里共裁决之”。
5、据上述资料,辽代山西路辖五州,《宋史》潘美、杨;业等传均言宋朝军队攻占云、应、朔、寰四州,似可与室昉与耶律隆运等人所言“山西四州”相对应,但据《辽史·地理志》,寰州已并人应州,西京道大同府即云州,据《辽史·兴宗纪》,辽朝直到重熙十三年十一月才将云州改为西京。又据《宋史》卷258《曹彬传》,“雍熙北伐”中,宋朝军队分三路北上,曹彬、崔彦进及米信等发自雄州,田重进进攻飞狐,潘美与杨继业进逼雁门。在杨继业等人攻占云、应、寰、朔四州的同时,田重进等人“取飞狐、灵丘、蔚州,多得山后要害地。”飞狐、灵丘等均隶辽西京道蔚州,宋朝人所云“山后”谓太行山以西以北地区,与辽朝人“山西”之地相通,因此,“山西四州”应包括蔚州。很显然,“山西五州”是在云、应、朔、蔚四州之外再加奉圣州。据《辽史·地理志》,“山西五州”实应有九州之目,即奉圣州包括归化、可汗(即妫州)、儒等三州,朔州包括武州(大同府所辖弘州与德州除外)。按兵事归属分划,上述九州均统于西京都部署司,而西京道其他州县兵事都统属于西南面招讨司。可以说,山西路较明确的辖区应与西京都署司相一致。在辽将大同升为西京之前(即西京道成为定制前),这一地区应为山西路的辖境。
6、辽北院大王治理“山西路”是无法否认的,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山西路内部不仅有汉人居住于州县之内,而且还有不少契丹军队屯守及游牧部族居留,他们的事务自然由北面官员管辖。《辽史·兴宗纪》载重熙十三年四月“西南面招讨司都蓝罗汉奴、详稳斡鲁母等奏,山西部族节度使屈烈以五部叛人西夏,乞南、北府兵援送实威塞州户。”与此相印证,《辽史》卷115《西夏外记》也载云:“重熙十三年四月,党项及山西部族节度使屈烈以五部叛人西夏,诏征诸道兵讨之。”“山西部族节度使”之设足证辽山西有大量游牧部族的存在,北院大王统辖山西自然是顺理成章的。故而我们可以明确辽朝“山西”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山西即指山西路即山西五州(实含九州),是辽西京都部署司直辖地,是汉人州县聚集区域,也是所谓“山西”的核心区。广义的“山西”应包括山西州县之外的游牧部族居留区,大致包括整个辽西京道的范围。
7、在我们根据史料基本上确定了辽朝时期“山西”以及“山西路”的范围之后,才有把握推测辽朝人所谓“山西”到底是以何山为准。当然,此山不可能指某一座孤立的山岭。从山西五州的自然方位来看.“山西”之山中包括太行山北段是无庸置疑的,但笔者以为更准确一些,“山西”所言之山更应以燕山山脉为主。契丹人习惯于以燕山及太行山为准确定方位的原因似乎并不复杂,我们可以从契丹人发源地的方位找到答案。契丹人作为一个古老的民族,长期生活于西辽河及西拉木伦河流域,燕山及太行山脉是契丹人西进及南下的巨大障碍,自然会演变为确定方位的首要分界线。《辽史·食货志》载:“圣宗统和初,燕京留守司言,民艰食,请驰居庸关税,以通山西籴易。”可见,居庸关为进入当时山西的主要关隘。燕山山脉也就成为决定日后辽中京道、西京道及南京道三道辖境的最重要的自然分界线。辽西京道的确立是在重熙十三年(1044年),在这以前,契丹人习惯将这一大片区域统称为“山西”,而汉人集中居住的州县即山西五州是契丹人争夺的主要对象,故而这些州县形成了“山西路”的辖区。在西京道确立取代山西路之后,这些州县直属于西京都部署司的统辖。但山西作为辽西京道的通称一直延续下来,而狭义的山西就特指山西五州(或九州)。
8、理清辽朝“山西”特定的内涵,对理解金代文献中“山西”之名具有极为重要的帮助。女真人长期臣属于辽朝,十分自然受到了辽朝区划及区域名号的影响。在起兵反辽后,女真人曾与宋朝结盟,其中雁门关以北的代北地区是双方谈判的焦点,女真人同样将这一地区称为“山西”。在宋朝代表的坚持下,金朝方面开始同意将代北地区划归宋朝。其范围是辽“西京、武、应、朔、蔚、奉圣、归化、儒、妫等州并地土民户”,这其实就是辽朝的“山西九州”。然而随着战事的顺利进行,金将宗翰、斡鲁等人坚决反对将“山西”还给宋朝。其中宗翰反复上书,陈述其中利害,如他在上疏中道:“先皇帝征辽之初,图宋协力夹攻,故许以燕地。宋人既盟之后,请加币以求山西诸镇,……且西鄙未宁,割山西诸郡,则诸军失屯据之所,将有经略,或难持久,请姑置勿割。”《金史·太宗纪》载天会二年“既许割山西诸镇与宋,以宗翰言罢之。”金朝军队很快重新占领了云中地区,这一带成为金朝统治下的重要区域及进一步南侵的根据地。由此可见,金朝建国之初,各种制度大都因袭辽代,在区域名称及政区建置上也不例外。
9、金朝军队在重新占据代北地区之后,遂有“山西路”之设。《金史·世宗纪》载大定三年二月“诏太子詹事杨伯雄等廉问山西路。庚午,上谓宰相:滦州饥民流散逐食,甚为可悯,移于山西,富民赡济,仍于道路计口给食。”又“四月乙酉,赈山西路猛安谋克。”《金史》卷72《彀英传》载其于“天德二年,迁右监军,元帅府罢,改山西路统军使,领西南、西北两路招讨兵马。”这些记载无可争辩地证实了金朝山西路的存在。曾任山西路长官的还有沈璋,《金史》本传记其曾任山西路转运副使。由此可知金代山西路性质与辽朝相当近似,既有大量兵马屯聚,又是重要的财赋输出地。谭其骧先生在《金代路制考》中曾注意到山西路问题,他指出“山西路统军司领西北、西南两路招讨军马。一称西京路,见贞元元年《本纪》。此路殆不久即罢,故贞元元年后不见记载。”贞元元年为1153年,而我们在《金史·世宗纪》已知在大定三年(1163年)即10年之后金朝仍用山西路之名,故山西路并没有在贞元元年后罢置。
10、《金史·地理志》中并无山西路的记载,其缘由为何呢?笔者以为谭先生所提及的山西路与西京路的关系颇值得玩味,正如辽山西路为西京道前身一样,金朝山西路与《地理志》中西京路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查《金史》卷5《海陵本纪》,贞元元年有“命西京路统军挞懒、西北路招讨萧怀忠……北巡”的记载,挞懒即彀英,显然西京路统军与山西路统军使相一致,此项更改的起因应为金朝“袭辽制,建五京”,而五京建制真正完备正是在贞元元年。署名为宇文懋昭的《大金国志》中有海陵炀王完颜亮“以山西大同府为西京”的记载,其实大同府升为西京是在辽重熙十三年,金朝在建国之初就承袭了这种建制,只是在海陵王时期才成为金朝定制。但这一记载同样为我们讨论山西路与西京路的关系提供了证明,即在西京路成为金朝定制之前,大同府隶属于山西路。
11、《金史·地理志》“西京路大同府”条下云:“皇统元年,以燕京路隶尚书省,西京及山后诸部族隶元帅府。旧置兵马都部署司,天德二年,改置本路都总管府,后更置留守司。置转运司及中都西京路提刑司。”《大金国志》中有“山西兵马都部署高庆裔”的记载,我们从其他资料可知此处“山西”是“山西路”的略称。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5载有金“大同尹兼山西兵马都部署上柱国高庆裔”,显而易见,身为大同尹的高庆裔所兼任的山西兵马都部署必为《金史·地理志》所载西京路所置兵马都部署司之旧。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66转引《金虏节要》载完颜直即位后,“除山西路兵马都部署留守大同府尹高庆裔尚书右丞”,这些资料不仅证明了金朝初年山西路的存在,也证明了当时山西路的治所即在大同府,从而也就明确了山西路也就是西京路的前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11载绍兴七年夏金“山西路转运使刘思、河东北路转运使赵温讯坐累当诛。”同书卷114转引《金中杂书》记金朝杀“左辖高庆裔、山西漕使刘思。”漕使即为转运使,所谓“山西路转运使”应为《金史·地理志》中所载西京路所置转运使。
12、在上述讨论中,我们证明了金朝初期山西路是正式建置中西京路的前身,但我们无法确定当时山西路辖区与辽代的“山西路”以及以后的西京道完全相同。如前所述,辽代山西之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别,起初女真人更强调狭义的“山西”。如金朝与北宋结盟攻辽时,曾就山西的归属发生争议,在北宋方面的坚持下,金朝将帅表示同意归还“山西”,这里所谓“山西”就是狭义的山西。宋使臣赵良嗣又力图争取天德、宁边州、云内一带土地时,金将兀室拒绝并反驳道:“我以山西全境与汝,岂不能易此尺寸之地耶?”《金史·西夏国传》曾载云“宋人与夏人俱受山西地,宋人侵取之”;又云“初以山西九州与宋人,而天德远在一隅,缓急不可及,割以与夏。”很明显兀室所云“山西全境”就是山西九州,即“西京(云州)、武、应、朔、蔚、奉圣、归化、儒、妫”等九州。实际上,这也就是《辽史》所称“山西五州(实含九州)”
13、金朝“山西”范围扩展的重要关键在天德二年(1150年)。据《金史·兵志》载:“天德二年九月,罢大名统军司,而置统军司于山西、河南、陕西三路,以元帅府都监、监军为使,分统天下之兵。”又据《金史·彀英传》载:“天德二年迁右监军,无帅府罢,改山西路统军使,领西南、西北两路招讨兵马”。按西南、西北两路的设置是因袭辽朝旧制,《金史·兵志》载:“太宗天会元年(1123年),以袭辽主所立西南都统府为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据谭其骧先生的考定,金改西南与西北两路都统为招讨司是在皇统年间(1141一—1148年)。”辽朝西南都统府及西南招讨司是在广义的“山西”即西京道的范围之内,但与狭义的“山西路”即山西五州并立,而金朝山西路统军司之设,不仅大大扩展了山西路的范围,也为西京路辖区的确立奠定了基础。诸家考定明确了西南路招讨司治于丰州(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南),西北路招讨司治于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日后西京路取代山西路,其辖区基本维持不变。
14、必须说明的是,海陵王完颜亮贞元年间西京路取代山西路之后,“山西”之名并没有因此而废止,前面所列《本纪》金世宗大定年间依然通行,这种状况一直持续至金朝末年,如《金史·宣宗本纪》载贞佑三年“遣使同山西宣抚司选其民勇健者为军”。“四月丙辰,渝田琢留山西流民少壮者为军,老幼令就食于邢、洺等州,欲趣河南者听”。“五月,招抚山西军民,仍降诏谕之。”所谓“山西宣抚司”应是西京路宣抚司之别名,而《金史·地理志》并未提及西京路有宣抚司之设。可见,不仅在西京路设置之前,山西路曾长期设置,即使在西京路正式建置之后,山西及山西路的概念仍然根深蒂固,通行于王朝政令之中。
三
在顾炎武对“河东山西”进行考定之后,诸家对于顾氏提出的古文献中“河东”与“山西”为一地的观点并无异议,而经过上述一系列考述之后,笔者以为对于“河东”、“山西”这两个古已有之的称谓而言,这种笼而统之的说法大有可商榷之处。我们不能否认在一些古文献中“河东”与“山西”相近或相通,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河东”与“山西”作为两种不同的地域概念,是难以划等号的。就传统的“山西”概念而言,以华山为限,其所涉地域与河东隔黄河而望。而辽金时期的“山西”及“山西路”,更是与当时的河东地区难以吻合。自从石敬瑭割让燕云十六州给契丹人之后,今山西雁门关以北地区就在辽朝的辖区之内。契丹人所称“山西五州”及“山西路”均在西京道的范围之内,与北宋河东路接壤,二者不存在兼容的可能性,宋朝人习惯于将这一大片区域称为“山后”。金朝建立之后,首先因袭了辽朝的“山西”观念,就结盟事宜与女真人交涉的宋朝使臣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如赵良嗣在致辽国朋友的信中讲到金人的侵掠时说:“山西良民所遭如此”云云。而当时女真军队还未进入宋朝境内。后来在女真人军队南侵后,李若水等人又奉命北上议和,“李若水以吏部侍郎充山西军前议和使,王履以相州观察使充山西军前和议副使。”他们的行踪记录在《靖康大金山西军前和议日录》,显然,宋人所云“山西”是取自辽金人的观念。
女真人毁约后,入侵河东的主帅为宗翰,在《金史》本传记载中“河东”与“山西”对比明确。如云“取文水及盂县,复留银术可围太原,宗翰乃还山西。”又“是时河东寇盗尚多,宗翰乃分留将士,夹河屯守,而师还山西。”“河东”与“山西”的并立不言自明。金人占领河东地区后,这种并立的状况并没有改变。金人在宋朝河东路的基础上设立河东南、北路,与西京路为一级行政区划,而我们考定的“山西”及“山西路”均在西京路的范围内。《金史·兵志》载:“奚军初徙于山西,后分徙河东。”山西及山西路既然长期为金朝人所沿用,那么,山西与河东的并立必然一直持续。金朝末年,蒙古人南侵,燕云地区同样首当兵锋,饱受掳掠,人口大量南迁。胥鼎曾上言道:“自兵兴以来,河北溃散军兵、流亡人产及山西、河东老幼,俱徙河南。在处侨居,各无本业,易至动摇。”中华书局版《金史》校勘者对此提出异议:“按山西与河东意复,上文‘北兵非止欲攻河东、陕西’,又‘是时,大兵(指蒙古人)已过陕州,自关以西皆列营栅,连亘数十里。’疑‘山西’当作‘陕西”。这显然是囿于传统观念的臆断。通过考辨,我们已明确了金朝“山西”与“河东”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地域概念。关于山西人的南迁,兴定元年胥鼎在上书中也着重提到:“今我军皆山西、河北无依之人,或招还逃军,胁从归国,大抵乌合之众。”石盏女鲁欢在兴定三年也在上言中讲道:“又所在官军多河北、山西无业之人,其家属仰给县官,每患不足。”有关金朝官府召山西人入伍的情况,《金史》卷122《吴僧哥传》载:“吴僧哥,西南路唐古乙剌乣上沙燕部落人。大安间,选籍山西人为兵,僧哥充马军千户,有功。”因此,胥鼎所为“山西老幼”正是这些山西兵土的家属,绝非陕西之误。在金朝“贞佑南渡”中,陕西是南下移民的重要安置地,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另拟文加以详细地讨论,兹不赘述。
其实,证明河东与山西为不同地域概念的最有力的根据莫过于元代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司的设立。作为正规的行政区划名称,是不可能同义重复的,元代河东山西道正是将原金朝行政区河东南、北路与山西路(即西京路)整合,形成了一个更大的行政区。显然,蒙古人是在承袭了辽金两朝的“山西”与“山西路”观念之后进行重新归并,元河东山西道治所起初就在大同府。元朝作出的这一归并不仅合于古制(如唐河东道),也为明朝人所认同。洪武二年(1369年)明朝将河东山西道改置山西等处行中书省,这也就是清代及今天山西省建置的由来。因此,笔者认为辽金时期“山西”称谓及“山西路”的出现,才是导致山西成为今天正式行政区划名称的真正渊源。
作为笔者观点的旁证,与辽金两朝人同时的宋朝士人还在沿用传统的以华山为准的“山西”,试仅以《三朝北盟会编》记载为例。《三朝北盟会编》炎兴下帙118引韩世忠墓志铭载韩世忠劝说骚乱军士道:“我辈山西良家子,好勇尚气,岂有作贼?”韩世忠为延安府(今陕西延安)人。同书卷209炎兴下帙109引《王庶家集》载其自白云:“臣,山西人也,虽少学读书,而风渐气染,驰马试剑,亦兵之是好。”同卷引《林泉野记》载王庶为巩州人(即今甘肃陇西)。同书卷175炎兴下帙75载韩枢密肖胄言道“韩世忠等三大帅率皆山西将种,所统精税颇多西人。”显而易见,这些记载中的“山西”均指华山以西,与辽金人所云“山西”相去甚远,元朝河东山西道的设置不可能是取资于这种“山西”概念。
我们在考定辽金两朝“山西”的范围之后,可以明确其作为基准的山脉不仅包括今太行山脉北段,而且是以燕山山脉为主。值得注意的是,在当时人的眼中,燕山山脉是作为太行山系的一部分,这为日后“山西”之名内涵扩展提供了便利。如赵秉文《寓乐亭记》云:“河朔之地,沃野千里,盘盘一都会。太行西来,大体如一身。蓟门奠其首,隆虑据其脊,雷首披其胸,土门开其腹,恒山枕其足。注以横漳,堑以滹沱,锺以大陆。”可见,赵氏以太行山为东西走向,以蓟门(即今北京)为始。赵氏为金朝一代文章大家,其观点代表了当时士人的普遍认识。元好问《顺天府营建记》也云:“太行诸山,东走辽碣,盘礴偃蹇,挟大川以入于海。”太行山在当时人心目中已构成一庞大山系,但与今人观察及分划所不同的是,它不仅包括南北走向的山脉,同时呈现东西走向,包括燕山等山脉,直至辽东半岛及渤海之滨。也正是由于这种观察与内涵的不同,辽金时期的山西就不仅仅包括今天山西雁北地区,但内外长城之间特别是山西雁北地区是当时“山西”内部人口最集中、经济最发达的区域,因而成为“山西”的核心及“山西路”设置的基础。
总之,“山西”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名称经历了一个较复杂的演变过程,最早出现的“山西”名号以华山为界。经司马迁、班固等人的宣扬,加之客观的王朝军事地理形势,使这一观念长期延续。特别是为熟悉汉文典籍的汉族士人信奉,“山西出将”的说法为人所津津乐道。但同时由于太行山脉在中原地区的特殊地位,因而以“河东”为山西的记载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样,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文献记载中“山西”之名便形成双重含义并存的现象。直到契丹人崛起后,这种局面才得以改观。一种崭新的“山西”概念应运而生。契丹人从西辽河流域向中原进军,纵横交错的燕山及太行山脉成为其前进的主要障碍,自然也就成为其区别地理区域的主要界线,故而“山西”之名流行开来,并运用于政权的行政区划及军事区域的命名之上,并形成了狭义与广义的两种“山西”概念。女真人因袭辽人的“山西”观念,尤其是狭义的“山西路”的观念,而且金山西路的辖区不断扩大,包括了西南、西北两路,后在正式行政区设置上为西京路所取代。蒙古人同样接受了金朝山西路为西京路别称的观念,并将金山西路与河东南、北路合并,建成河东山西道,这也就是明代山西行省的前身,辽金山西路范围与以后山西行省北部并不完全吻合,但今天山西省雁北地区始终是所谓“山西”的重要部分。在明代以前“山西”名号的演变过程中,“河东”与“山西”作为两个地区概念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并立的、无法兼容的,这一点也是笔者想要特别强调的。
(本文原名《“山西”源流新探——兼考辽金时期山西路》,刊于《晋阳学刊》1997年第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