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旧石器时代,黄冈就有人类居住。夏商时代就有行政建置。秦汉之际,为郡国之属。自东晋以后形成大体完整的郡州。隋唐五代直至明初,黄冈基本处于黄州、蕲州两郡并治状况。明代以后,黄州便成为黄冈地区唯一的政治中心,但这一情况在1929年发生了改变。
1929年湖北省民政厅长方本仁(兼任)提议将黄冈县治(政府所在地)迁移到团风镇。提案中写了三条迁治的原因。其一,黄冈县地域广,黄州偏处一隅,距东南只有三四十里,距西北则远在两百里以外,管控起来比较困难。其二,该地虽滨临大江,但沿江无停泊船只的码头,导致商务不发达。其三,新政伊始,各种政务需要办理,把县治迁移到适宜的地点重新建,管理起来才比较便利。
黄冈县城民众代表递交请愿书,请愿不迁并阐述了原因。首先黄州地势比团风好。黄州水陆交通便利。团风地形低下,背江面湖,易成水乡。其次,建筑办公大楼困难。团风面积偏小,衙署地址及建筑比较困难。再次,建造经费筹备困难,并且团风土匪横行,把县治迁去比较危险。最后,迁治后城区民众普遍失业,生活无着落。
随后,县城305家商会会员以“一动不如一静,民安则国自安”为由,递交请愿书,请愿不迁县治。1929年方本仁将黄冈县迁移至县属之团风镇一案呈奉行政院。1930年,内政部、行政院批复准予黄冈迁县治。湖北省民政厅遂下文,黄冈县治迁至团风一案即成定局。
1949年5月,团风全境解放,黄冈县县治设团风镇。1951年,黄冈县分为两县,其西半部析置建立新洲县。1954年大水,县治毁坏,1955年10月迁回黄州。1991年1月,黄冈县撤县建市、改称黄州市。1996年5月18日,黄冈市暨黄州区、团风县成立大会隆重举行,团风县正式诞生。
作者单位:湖北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