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加入“世界遗产公约”的具体时间是1992年,而“世界遗产”活动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会上表决通过是在1972年。所以说,经历了整整20年的时间,日本才终于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的合作伙伴。欧洲的情况姑且不论,即便与亚洲和阿拉伯地区的国家相比,日本也是姗姗来迟。顺便介绍一下,亚洲的伊朗加入该公约的时间是1975年,印度是1977年,中国是1985年,就连最晚的韩国也是1988年加入的。
在主要的先进国家里只有日本明显落后。那么,为什么日本加入“世界遗产公约”的时间如此之晚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日本对“世界遗产”这项行动的发展前景做出了误判,没有料到它会成为声势浩大的世界级活动。如果说当时做出的评价不足,也并不为过,但我们还是不能不承认,在对待国外出现的这类最新动态上,日本的反应确实有些迟钝。
日本对“世界遗产”做出错误的研判也有其必然的一面。当初,“世界遗产”是在欧洲为主的20个国家撮合下启动的,项目申报的地区也偏于欧洲。欧洲属于“石造文化”,结构牢固的文化古迹容易保存到后世,这就意味着欧洲在申报世界遗产过程中享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关于这个问题,在1964年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威尼斯宣言》里也作了明确阐述:对列为保护修复对象的古建原始风貌进行科学鉴定,确定已发现的原始材料的具体部位,添加材料应尽量少用且须易于辨别。所以,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称之为再建项目。
反观日本,由于传统建筑属于“木造文化”,可以作为文化遗产留给后代的项目甚少,而且木质结构的建筑在年代考证上,其难度超乎常人想象。虽然法隆寺作为世界年代最久的木结构建筑群,已经在1993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但是,由于木结构古建与生俱来的致命弱点,加之历史上的多次修缮,在材料的选用上新旧混杂,所以,当时对法隆寺是否为古建的实际考证十分困难。
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出现,在1994年奈良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会议上,针对法隆寺这类使用新型材料修复的建筑物给出的说法是,如果这种做法只限于维持原有风貌的话,该建筑也可以列为“世界遗产”的对象。 奈良会议对木结构古建的价值重新给予了高度评价,有助于扩大“世界遗产”的申报范围,但是,对“世界遗产”偏向于欧洲的指责仍然不绝于耳,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
因此,在日本人眼里,“世界遗产”原本就是为欧洲量身定制的,不会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不料想,到了20世纪80年代,亚非地区申请加入“世界遗产公约”的国家陆续增加,等于说,日本是跟在这些国家的屁股后面,并不情愿地加入进来的。